「家住植物園」 長沙規劃局、國土局特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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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金靖報導)湖南長沙有一個房地產項目打出了「我家住在植物園」的響亮廣告。有民眾質疑,是誰這麼有本事,把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規定視同無物,敢把房子建在植物園裡呢?植物園的管理處領導和審批這個樓盤的部門,究竟能從這個樓盤中攫取多大的私利?

商業樓盤建在植物園 多監管部門開綠燈

「山水霖城」位於湖南省森林植物園內。該項目於2009年3月19日經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立項,佔地近34畝。

「山水霖城」最大的賣點就來自於以下這組數據:2000多畝的綠地面積,3000多個保護品種,118種珍稀植物,90%的森林覆蓋率。該房地產項目廣告頗具誘惑力:「櫻花爛漫,植物園,我的家」,「我家住在植物園」。

湖南省森林植物園建於1985年,該片土地屬於公共綠地,是行政無償劃撥的。它集科研、旅遊、科普教育於一體,被長沙人稱作「城市的綠肺」。1992年,它又被林業部命名為天際嶺國家森林公園。

中共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城市綠化規劃用地性質,湖南省《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也規定,經批准的城市綠化規劃不得擅自變更;如果確實要改變綠化規劃使用性質的話,佔用綠地15畝以上,需經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據大陸媒體透露,長沙市規劃局既沒有將這個涉及34畝綠地變更的項目上報省建設廳,也沒有按照聯合審批的原則與長沙市園林局溝通,就單方面批准了湖南省森林植物園改變土地性質的申請。在規劃獲得批准之後,土地的使用還應當受到國土部門的監管,而長沙市國土局並沒有對這塊綠地性質的變更提出任何異議,就立即安排了建設用地的拍賣出讓。

土地競拍演「雙簧」 玩的是「心跳」還是權力?

2008年4月,湖南省森林植物園的34畝綠地在長沙市國土局進行了「公開拍賣」,據調查,當時參與競拍的除了競標成功的承建商華陽房地產公司之外,只有兩個自然人,而這兩人中,一位是華陽房地產公司的總經理,另一位是土地的出讓方湖南省森林植物園的辦公室主任。所謂的公開拍賣,成了買賣雙方合作演出的一場雙簧戲。

據調查,早在2006年,湖南省植物園與華陽房地產公司就已經私下達成了合作開發「山水霖城」的協議。所以,這次拍賣不過是走個過場,補個手續而已。作為監管部門,規劃部門順利審批,土地部門順利拍賣,湖南省森林植物園的34畝公共綠地就這樣順利地變成了建設用地。

根據開發商的公開資料介紹,該項目其中除了一棟20層的高層住宅以每平米2520元廉價賣給植物園職工外,其餘6棟都是面向社會銷售的高價商品房。目前,這個樓盤因「植入」了植物園的環境概念,其價格比同地段樓盤每平方米高出1000至2000元,均價在7200元左右。

維權網博主羅修雲指出,在「神聖不可侵犯」的湖南省森林植物園內,房產開發商大興土木,公開叫賣,在平常人根本不敢想像的城市園林綠化用地上大搞商業開發,這不能不使人產生聯想:植物園的管理處領導和審批這個樓盤的部門,究竟要從這個樓盤中攫取多大的私利?其審批件上的紅大印中,究竟滲透著多少腐敗?

大紀元記者為此採訪重慶一家園林公司的總經理唐先生,唐先生透露,2011年1月24日,原重慶慶隆屋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彭治民,在重慶的「肺葉」南山森林公園建「離主城最近的高爾夫別墅社區」,破壞林地面積71公頃多,森林蓄積1479余立方米,涉嫌濫伐林木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行賄罪等一案,在重慶市一中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南岸區農林水利局、國土資源管理分局等單位負責人魯永合、黃紅偉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因接受彭治民賄賂近250萬元,被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前車之鑒,湖南相關人員難道真的不在乎?!

唐總又表示,不過話說回來,在中國大陸,權力尋租的風險成本很低,部門利益盤根錯節,如果不是遇到權力重新洗牌或站錯隊,一般都會相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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