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四川異見人士劉賢斌因發表批評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的文章,星期五(3月25日)遂寧市法院以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多個民間團體到中共駐港辦事處抗議當局以言入罪,要求立即釋放劉賢斌等維權異見人士。
星期五,中共四川遂寧市法院以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維權人士劉賢斌10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零4個月。支聯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和社民連等團體星期五先後前往中聯辦抗議,他們表示劉賢斌只是發表文章揭露四川地震及批評豆腐渣工程,當局竟然打壓說真話的百姓,而不去追究貪官和腐敗制度。香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批評中共,根本完全不講道理,完全是用最高壓、最野蠻的手段去對付所有的維權人士,對此感到極大的悲憤和痛心,「另一方面它的維穩的財政開支預算竟然大過國防開支,這代表著人民就是它的敵人,它以人民為敵要鎮壓,鎮壓人民的開支大過國防,這個就是現在中共的處境。」
社民連梁國雄議員則批評中共以言入罪,法庭已淪為政治鎮壓工具,「以言入罪,鎮壓異己的齷齪恐怖,以及對茉莉花革命運動懼怕異常,我們認為劉賢斌與王琦、譚作人等政治犯一樣,都是一黨專政所造成的文字獄受害人。」
他們強烈要求中共當局立即釋放劉賢斌及所有異見及維權人士,停止遏制茉莉花運動及所有維權行動。
四川異見人士劉賢斌因發表批評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的文章,2010年6月28日被四川省遂寧市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並於7月5日被正式逮捕,但延至今年3月25日才在遂寧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違反中國《刑事訴訟法》,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最長不超過五個月的規定。
支聯會指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中國政府最常用作打擊異見人士的罪名之一。四川省更是全國打壓異見及維權人士的「重災區」。 2009年 11月,維權人士黃琦因在網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被當局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判刑3年;2010年2月,一直呼籲民間對校舍進行質量調查的四川作家譚作人則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當局至今仍未公佈四川死亡及失蹤學生的人數,所有倒塌學校的建築圖則無故遺失。今年2月在內地展開的「茉莉花革命」爆發後,作家冉雲飛及八九學運領袖陳衛、丁矛等相繼被刑拘。現在劉賢斌再次面臨判刑入獄,情況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