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彤:中共的「六個不搞」是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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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24日訊】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秘書鮑彤日前再度撰文,三評中共的「六個不搞」。 鮑彤表示,他不認為中共的最高指示和人大通過的報告是法律,法律並無權審判政治方向,主張「六個不搞」的人無權宣佈「六個搞」有罪。他並進一步指出,「以言治罪」本身就是蒙昧時代的鬧劇和醜聞,中共的「六個不搞」是偽法律。

自由亞洲電台3月24日獨家發表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秘書鮑彤的第3篇相關文章,再評中共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在今年兩會上高調重申的「六個不搞」:不搞多黨輪流執政, 不搞指導思想的多元化,不搞三權分立,不搞兩院制,不搞聯邦制,不搞私有化。

「不認為最高指示是法律」

鮑彤評論中共「六個不搞」的兩篇文章發表後,頗有朋友為他擔憂。有的問,「六個東西是什麼來頭?會不會是最高指示?」鮑彤表示自己當然不可能知道,也沒有興趣知道。

還有的人提醒他,「(人大)報告已經通過了!登了報了!說不定有法律效力!」言下之意,有點緊張,怕他因討論「六個不搞」而獲罪。

鮑彤表示感謝朋友們的關心,但他很坦然。他說:「我不認為最高指示是法律,也不認為人大通過的報告是法律。」

什麼是法律?

關於什麼是法律的問題,鮑彤認為,只有進入了立法程序的提案,在通過立法審議和立法表決之後,並且由權威機關以「法律」的名義向全民公佈之後,才能成為合格的法律。只有以合格的法律為準繩,才有可能作出「罪與非罪」的判決。

政治方向不能使人有罪

鮑彤表示,中共的「六個不搞」不是法律,只是政治方向而已。他認為,政治方向是可以討論的。主張「六個不搞」的人無權宣佈「六個搞」有罪,正如主張「六個搞」的人無權宣佈「六個不搞」有罪一樣。政治方向既不能使人有罪,也不能使人無罪。

舉個例子,守法公民不應該因為嚮往讚美「舊制度」而獲罪,貪污盜竊者也不應該因誓死捍衛「六個不搞」而無罪。

法律無權審判方向

鮑彤認為,法律無權審判方向。所謂方向、理念、信仰、特色、意識形態,諸如此類,和學術問題一樣,全體公民都有權加以討論(有權贊成,有權反對),都不是法官或律師的對象。

他指出,從初級法院到最高法院,誰都無權用法律來解決其中的是非,無權據此來確定「罪與非罪」——因為你根本不可能起訴,不可能立案,不可能審判,不可能量刑。如果不是保護而去壓制公民的言論自由,法官自己就違憲違法了,換言之,有罪了。

鮑彤更進一步指出,法律本身就是可以討論的。如果法律不能討論,非但無法修改和廢除法律,而且無法表決和產生法律。這種社會,只能是無法無天的社會。在無法無天的條件下,確實沒有什麼「罪與非罪」的界限可言。

「以言治罪」本身就是一種罪惡

鮑彤表示,「以言治罪」本身就是一種罪惡。「言者無罪」這一具有強大生命力的中國傳統文化,已經和西方文化一起,融合成為一種舉世公認的普世價值——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中國《憲法》第35條的內容。他質問道:「請問有勇氣反對言論自由的人,如果把言論自由反掉了,你們自己還有沒有言論自由?」

他說,必須指出,曾經甚囂塵上長達幾十年之久的「反黨反社會主義反偉大領袖就是犯罪」之類,根本不是法律,它是偽法律,是蒙昧時代的鬧劇和醜聞。這種蒙昧的東西在中國危害極大,流毒極深。

鮑彤認為,現在必須用很大的力量來進行啟蒙,以俾舉國上下,一切官民人等,大家引以為鑒,把它送進歷史垃圾堆裡去,再也不能聽任這種東西禍國殃民了。

「六個不搞」沒有法律效力

鮑彤最後指出,現在有人想用「六個不搞」來控制十三億中國人民的未來的政治方向,其實「六個不搞」同中共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推行的「兩個凡是」一樣,都沒有法律效力,都應該不是禁區,都類似於一層窗戶紙。捅破了這層窗戶紙,中國人民就能夠成就無愧於前人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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