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3月21日訊】
文/劉成
德國聯邦法院曾經作出過一項有利於移動電話用戶的判決。案件如下:聯邦消費者協會向法庭提出申訴,認為德國電信及其分公司Congstar和用戶簽訂的合同中有一項條款有損用戶利益。條款中規定,用戶手機欠費15.50歐元即會被停機。聯邦法院法官認為:這項規定有損用戶利益,因為當今手機不再是固定電話的補充,在很多情況下手機已成為用戶唯一的電話聯繫方式,每月話費增高,允許欠款的額度15.50歐元太低了。
德國電信辯稱:選擇15.50歐元作為界限是因為Congstar的用戶平均每月話費就這麼多。不過Congstar的母公司德國電信的用戶每月平均話費達35歐元。最後聯邦法院做出決定:用戶手機欠費超過75歐元時,移動電話公司才能停機,而且電話公司有義務在停機前提醒欠費的用戶。
法院這一判決,等於是將適用於固定電話的規則也同樣用在了移動電話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