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8日報導】(中央社巴黎18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今天決定將福島核子事故的嚴重程度,由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的4級調升至5級。以下是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InternationalNuclear Events Scale,INES)小檔案。
●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1990年實施,依據嚴重程度分為0到7級,7級為最高級。1到3級被歸類為事件(incidents),4到7級為事故(accidents)。每升高1級代表嚴重程度增加約10倍。
● 目前只發生過1次7級事故,為1986年的車諾比爾(Chernobyl)核電廠災變;1次6級事故,1957年在前蘇聯克什特姆(Kyshtym),當時核廢料槽爆炸。
以下是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的各個級別,以及分級的一般標準。
─0級:沒有安全顧慮的「異常」事件
─1級:異常事件 核子設施有安全設備上的輕微問題,但依舊維持在相當高的安全範圍內。
─2級:注意事件 核子設施作業地區的輻射值超過每小時50毫西弗。民眾每人受到的輻射曝露量超過10毫西弗,核廠工作人員輻射曝露量超過法定年度上限。
─3級:嚴重事件 核子設施內出現嚴重汙染區域,但沒有致命傷害,例如輻射灼傷等。民眾嚴重曝露在輻射中的可能性低。
─4級:無擴散風險事故 核燃料部分熔毀或受損,廠區內釋出相當大量放射性物質。但除了當地食物控管外,可能無需採取其他因應對策。
─5級:具擴散風險事故 反應爐爐心嚴重受損,廠區內釋出大量放射性物質,對更廣大環境釋出有限放射性物質。需要採取計畫中的部分因應對策。
─6級:嚴重事故 大量外釋放射性物質,可能需要採取計畫中的因應對策。
─7級:重大事故 大規模釋出有害健康與環境的放射性物質,需要採取計畫中與額外對抗政策。(譯者:中央社張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