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3月01日訊】近日,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馬街上革崗村的村民黃建文收到了一張奇怪的傳票,上面寫著到庭時間為:2011年2月30日9時,但2月怎麼算都只有28天。此事經網友曝光後,引發網友的質疑 「搞法律工作竟然也犯這樣的低級錯誤?這樣的工作態度咋能讓群眾放心呢」?
繼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居民張敏收到當地法院「零點聽證」傳票之後。羅平縣人民法院馬街中心法庭出具的傳票,竟然要求當事人2月30日到庭,這讓收到傳票的黃建文非常苦惱,因為「這天是永遠等不來!」
據華聲在線報導,網友「蒙腦殼」發網貼稱,2011年2月15日晚上8點多,因生命健康權糾紛,曲靖市羅平縣馬街上革崗村的村民黃建文收到了馬街中心法庭郵寄來的一張傳票,傳票筆跡清晰地顯示:應到時間為「2011年2月30日9時」。
網帖稱,收到如此雷人的傳票,這讓當事人黃建文苦惱不已:不去吧,可他已經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去吧,可今年的2月份只有28天。「看來,這2月30日是永遠也等不來了。」
網帖曝光後,迅速吸引了眾多網友關注。有網友認為:「由於審判機關本身的特殊性,犯這樣的錯誤實在不應該。」也有網友調侃稱:「怎麼會有這樣的傳票,難道法官穿越劇看多了,也玩穿越?」
網友「宋祥平」:搞法律工作竟然也搞錯?這樣的工作態度咋能讓群眾放心呢?責任心很重要啊!
網友「團團寶貝」:糊塗官辦糊塗案,這樣的法官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