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余心力美國華盛頓DC編譯報導)】針對超速駕駛和酒後駕車已有相關的交通處罰規定。但是,在馬里蘭州州長馬丁.奧馬利的預算提案中,其中一條模糊不清的條文如果通過成為法律的話,馬州駕駛者將面臨一種新的處罰:對於不良駕駛(bad driving)的罰款。
據巴爾的摩太陽報報導,如果二年裡駕駛人兩次在高速公路開到85英里,交通罰款可達$1,080,同時還欠州稅$1,500美元。對酒後駕車新的處罰是:一但被定罪,連續三年內,每年額外多罰$500美元。如果司機不支付這些附加費,駕照可能被吊銷。
不良駕駛的罰款,將用來幫助奧馬利填補16億美元預算缺口,現已引起相當大的爭議。司機們被這意想不到的條例草案而激怒,有人說高額的罰款,對那些無力負擔私人律師來為自己辯護的人是個很大的打擊。
馬州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約瑟夫.瓦拉瑞(Joseph F. Vallario, Jr )表示:「我不認為這是個良好的公共政策,這項涉及面很廣的草案沒有進行聽證辯論。」他說,如果馬州需要增加收入,他希望只要提高現行的罰款額就行了。
正在評估中的新的處罰收費,除了違規司機已經收到的,如超速或無照駕駛的罰款外,兩年裡拿到5個點數的司機,每多加1個點,每年還需額外多交$100美元,持續三年。
常見的違規包括:無照駕駛(5點)、高速公路上超過限速20英里(5點)、闖紅燈(2點)和魯莽駕駛(6點)。
馬州參議院交通委員會主席、參議員詹姆斯.迪格然(James E. DeGrange Sr)在審查州長的預算時表示,預測針對草案將有「很多問題」會被提出來。他說:「我希望看到條文所有的細節,為什麼要罰5個點?罰這麼多對嗎?還是為了捉到更多的人?」
他表示,這一變化可能會對司法系統造成負擔,因為它將激起更多人上庭,來請求減免罰單罰款。
政治上,此項罰款也可能讓奧馬利處於一個困難的境地。民主黨競選時曾承諾,將不會提出新的稅種,技術操作上是沒有。但此草案會傷害到他的對手前共和黨州長羅伯特.埃利希(Robert L. Ehrlich Jr),以前他們就一直爭論「稅」和「費用」的區別。
馬州眾議院少數黨領袖、共和黨的安東尼.奧多內爾(Anthony O’Donnell)說:「這是一種稅,很顯然,這就是一種稅!這種稅能增加數百萬美元的財政收入。」
代表部分巴爾的摩市和哈福德郡(Harford County)的州共和黨議員理查德.因帕拉瑞(Richard Impallaria )稱這是「搶錢」,州長在試圖犯錯誤。
上週在安娜蘭多爾郡(Anne Arundel County)的交通法庭上,這個條文沒有獲得多少支持者。20歲的艾哈邁德說:「我們已經在這裡支付了罰款。」他在去年九月因沒有大燈和使用假執照而被抓。這幾條罪,讓他的駕駛記錄裡增加了3個點,還要額外交超速罰單的年費,要連續交上三年。
該條文草案將影響到大約14,000名司機,因為他們的駕駛記錄已有5點,再加1點就將付額外的罰款。每年大約還有5,500名司機因酒精有關的駕駛行為被定罪。
2007年維吉尼亞州實施了類似的罰款,在得到第8個點時罰$100美元,超過8個點罰$75美元。該計畫持續了一年,在數以萬計的民眾上網簽名呼籲廢除的聲浪中,在下一年得以廢除並退還了罰款。
現在至少有三個州:德克薩斯州、新澤西州和密歇根州,仍然對不良駕駛實施罰款。至少其中兩個州的議員,正試圖撤銷此項立法。
馬州欲重罰不良駕駛者
州長將對酒後駕車、超速制定新罰款 以增加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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