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會議室,剛剛處理的離婚協商案子還在腦中縈繞,耳中還留有雙方爭吵時怒罵、指責的餘音,我拉一拉領帶喘口氣。
只見離開後沒多久,房間的女生摔了門走了出來,嘴裡還說道:「你給我小心點!」那個惡狠狠的眼神彷彿在劇情片中才看能看到。
在辦公區她拿起電話,開始跟她的姊妹淘哭訴,她是多麼的不幸,遇上了這個男生,深怕大家不知道她的命苦。
這時還在房間裡的男生聽到了,跑了出來大聲的咆哮:「我哪裡對你不好了,我全部都給你了,你還要多少啊?」女生也不甘示弱,開始回罵,兩人就在辦公室裡吵了起來,看來又免不了一頓「六國大封相」了。
為避免再造成更嚴重的傷害,我們的助理習慣性的將兩人隔開,分別請到兩個房間裡冷靜,而我也在盤算這個案子要怎麼繼續協調下去。
我常思考,到底我幫我的當事人爭取的是該有的權利,還是搶取豪奪不應得的利益?
時常看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對於剛合作的合約擬定時,大多都是沒有關係,對方多拿點,或是我沒有意見你分配就好的態度,在這時常常都是為對方設想。
結果當要拆夥時,往往為了一點點利益,爭得面紅耳赤、互不相讓。
其實,若是大家都能夠為對方多想一點,我想自然人家也會對我們多留一分,傷害的造成有時候真的不是有心,但若是發生損失時,還彼此互不相讓,這樣連情份都不保留了,我想無形中失去的更是我們無法想像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