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依法制國,無法無天

致胡錦濤、習近平、孫春蘭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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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25日訊】眾所周知,憲法和法律是規範人類行為的一種法則,是一切行為的底線,是保障社會安定穩定最根本的基石,是國民遇到問題的強大靠山,是社會進入文明的航線。胡錦濤先生常提出“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然而,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和政治制度的嚴重滯後,法律公然成了權貴們明目張膽地掠奪人民財產、欺壓公民權益的一張王牌。這是個極其荒唐的普遍現象愈演愈烈。

切說,福州市晉安區政府強奪農民的土地、房屋、財產後,同時出臺建設用地的批文,這不是觸犯了當局《憲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則》、《立法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許多規定。

以城管暴徒為衝鋒、公安員警為保護傘、法院為後盾,無房變有房、有拆變無拆,大肆撈取經濟好處,倒是平安無事,有的調職升官,顯示唯我獨尊。然而,受害的農民想瞭解知情權都受到了打壓,上訪反被勞教的恐怖社會裏!徹底失去了信譽,失去了民心,激起大量民憤指責唾駡「政府流氓、政府強盜」真實的寫照。

已呈現的地方政府的公信—-蕩然無存,有法不依已經習以為常,壞事幹絕還大呼小叫“依法治國” 成了矛盾。口口聲聲依法治國的葉公好龍們,一旦農民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的時候,他們就進行鎮壓、穩控,這不是與他們平日裏鼓吹的“普法價值觀” 有矛盾嗎?怎麼一到關鍵時刻就那麼容易掉了鏈子,大動干戈慘害百姓,為黑社會、貪官污吏保駕護航,鳴鑼開道,禍國殃民!

我們的房屋一次、二次、三次、四次被毀滅,財物屢次被掠奪,還不允許我們有半點不敬,有半點反駁,甚至我依法維權自已的合法權利也被勞教,這樣的體系到底意欲何為—不就是說明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

他們邪惡的嘴臉和卑鄙的惡魔,剝奪了我們的生存權已經無家可歸,早被更多的群眾看透「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的唾駡「土匪社會」。這不僅對胡錦濤講過:「依法治國,以德治國,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的恥辱與悲哀」,也是監督反腐敗貪污機構的悲哀,更是法治社會的悲哀。


福州市政府建設開發公司東北三環鋪路工程建設用地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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