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擬提價 補償須退還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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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編譯報導)安省反對支付過期賬單罰款的電費付款人獲得了勝利。安省能源局(The Ontario Energy Board)做出決定,依照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決,由於利率收取的太高,全省多數電力公司必須交還向用戶收取的逾期付款罰金。
  
不過,對於按期付費的客戶來說,這也許是一個損失。因為電力公司可能要通過加電費來彌補,住家用電客戶將在未來一至兩年中,每月額外支付20到30分。
  
這個案例被追溯到對天然氣賬單遲付款的罰金問題。2004年最高法院裁決,該公用服務公司對賬單遲付款的罰金,超過了加拿大法律規定的60%上限。
  
當時燃氣公司被要求將他們額外收取的錢交給由United Way管理的一個基金,用來幫助低收入家庭支付冬季取暖費。但是能源局之後決定,燃氣公司可以通過向所有的客戶徵收費用,來恢復他們的收入損失。
  
這次電力公司由於收取類似的延期支付罰款,而面臨著類似燃氣公司當時訴訟案件的結果。
  
訴訟有關各方都認為,將不太可能找到並補償那些已經付了幾十年高利率的客戶。他們同意將非法收取的錢用在冬季取暖基金上,然後他們也在尋找方法,從他們其他客戶那裏把錢收回來。
  
在週二能源局公布的一項決定上寫著:高額的逾期繳費罰款「是公用服務公司採取的行動,旨在保護大多數按時繳費的客戶的利益」。 「不良帳戶是公用服務公司重要的成本,而且這些費用只能從付費人那裏收回。」
  
由於公司不能針對逾期繳費的人罰款,他們稱,只有向所有的客戶收錢。
  
能源局稱,被取締的逾期罰款,被用來降低總的電費費率。「由於遲繳賬單的罰款收入,使電價低於它本來的價位。」
  
能源局指出,由於沒有這些收入來降低電費,公用公司應該被允許增加費率,以彌補損失。
  
各方同意,全省範圍內多付的罰金金額總計為1,700萬元,加上利息和其他項目,總的結案費用為1,840萬元。
  
多倫多電力局(Toronto Hydro)要負擔的多收款項為750萬元,他們有兩年的時間來支付完畢,對於安省其他的電力公司,它們必須要在一年內付清。
  
雖然這一決定符合能源局的想法,但未能使那些向能源局抗議的氣憤的付費人滿意。
  
Sally Wilkie表示:「我是一個按時付賬單的人,每次都按時,包括費率上漲,統一稅,債務退休費等。我也要因為那些人遲付賬單,以及管理公司處以罰款而受到懲罰嗎?我和其他付費人及納稅人不應該承擔責任。」
  
Keith Moye表示,這公用公司正在說的是:是的,我們罪名成立,但我們要拿回這些錢,包括請高價律師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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