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移民排期影響,中國大陸出生的外籍人士多年前申請勞工移民第二類優先和第三類優先的,至今還在等待綠卡的到來。有些人甚至無法忍受等待的煎熬和折磨而另尋他途,包括放棄申請回國和移民到第三國,有的甚至想起走歪門邪道如假結婚等。 還有些人聽說勞工移民第一優先有名額不用排隊等待便可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便不管符不符合第一優先的申請條件,遞交一份申請上去碰碰運氣。據移民局方面非官方渠道消息,近年來遞交第一類優先的申請氾濫和低質量的現象,導致移民局在某種程度上收緊對第一類優先申請的審批。例如,以往非常容易獲得批准的第一優先類中的 「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EB1B) 現在已不再像從前那樣容易了;第一優先類中的 「特殊人才類」(EB1A) 就更不用說了。移民局最近還為此發佈一份指導審案移民官下發要求補充材料的模板信 (RFE Template)。但第一優先類中的「跨國公司經理主管」(EB1C) 因為比較不常見還沒有受多大影響。有關第一優先類中的「跨國公司經理主管」(EB1C) 的基本介紹,可參見 [談勞工/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的第三類:EB1(c) ]
//www.xielaw.com/cn/immigration-articles/business-immigration/first-preference-eb1c.html。 本文這裡概述勞工移民第一優先種類第一小類, 即特殊人才(EB1A),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哪些人屬於勞工(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的「特殊人才」? 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學 , 藝術 , 教育 , 商業 , 或體育領域中得到國家或國際上的認可,而且其研究成果在該領域得到廣泛的書面上的肯定 的人。這些人必須是那些被認為是已經屬於在該領域拔尖的極少數人 」。 因此,第一優先的「特殊人才」 有兩類人: 一是獲得過一次性國際重大成就、或獎勵、或重大發明創造的人才。例如:諾貝爾獎獲得者、奧林匹克獎牌或獎盃獲得者等。僅憑這一項國際大獎,這些人才就會受到美國政府的雙臂歡迎,輕而易舉地移民美國。 另一類是沒有得過上述國際大獎,但具備下列三條條件以上者,也有可能申請第一優先的「特殊人才」:
第一條,因在本領域裡的傑出成就而獲得過國家級或國際認可的獎勵或獎章。因此,就讀的學校,所在的市級甚至省級發的獎項都不符合要求。有的移民官甚至不認可申請人當學生期間得到的國家級或者國際級獎項。
第二條,有要求達到一定資歷和水平才能加入的全國性或國際承認的專業性學會、協會、團體或組織的會員資格的。因此僅僅有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並不表示符合上述第二點要求。有些只要交會費就被接收成為會員的會員證書也沒有多大的價值。和自己專業關係不大或者業餘愛好的會員資格,如一個工程師的像棋協會理事,最好不要列到申請綠卡的簡歷上。
第三條,因在本領的成就貢獻上過報紙、電台、電視、或其它新聞媒體(被報導過)的。這個條件比較難得到,因而「含金量」比較重。最好是被直接報導過,即自己的名字和/或照片刊登在報導上面。有的希望將只有老闆或導師的名字的消息報導當成自己被報導的證據,會被認為過於牽強。此外,不要列舉和自己主業無關的消息報導,例如,一個博士後有很好的音樂細胞,歌唱的非常好,多次被著名主持採訪等。
第四條,以小組或個人的形式在領域裡為某種活動或某機關 或某團體作裁判或鑑定,如雜誌編委或曾經受邀審閱過他人的作品文章的。這方面證據最好是申請人自己被邀請的文件,幫老闆或導師審稿的情形,比較難證明,而且幫助不大。此外,如果被邀請審稿,最好集中在少數幾個專業雜誌,而不是為很多雜誌審過稿,但每次只被請審稿過一次。
第五條,在本專業或本領域(包括科學,學術,藝術,體育或商業)內作出突出貢獻的。這方面特別需要提供具體詳細的客觀證明材料。很多時候必須由本領域的專家來證明。但是專家的證明信應該提供具體的事實來解釋申請人作出哪些特殊貢獻,為甚麼是特殊貢獻。申請人在其專著中提出的理論獲得同行高度評價,甚至被認為是「填補本領域研究的空白」,「攻克了一道前人未能攻克的難關」等等。申請人的貢獻已經被他人所採用了(例如發明專利已被投入商業使用,創造甚麼特別價值等)。
第六條,在藝術性展覽或展示展覽過傑出創作或作品或成就的。主要適用於藝術類申請人。
第七,在享有很高聲譽的組織或團體中擔當或扮演主要或決定性角色的。這也應該和自己的專業有關。申請人被選為某某專業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理事會成員,分協會主持人,秘書長,等等,就更符合上述要求。申請人擔任或被聘為某專業雜誌的編委會成員,也比較重要。但是,如果申請人是或曾經是某一流大學學生會主席,對移民申請沒有甚麼幫助。
第八,獲得比同領域的同行高得多薪水或報酬的。這多用於科技和商業方面成功人士的申請。
第九,在藝術領域裡曾經創造相當高的商業價值,並有官方統計數字的,如發行的磁帶、激光唱盤、或錄影帶。主要適用於藝術類申請人。
第十,有其它類似的證據證明申請人的傑出能力的。 這是一條包羅萬象的條款。只要能證明自己特別才能和貢獻的客觀材料,都可以包括在內。
如果符合上述十條中的三項條件的,就有可能符合勞工(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的「特殊人才」類。如果被批准,申請人不需要排隊等名額,可以直接提出移民簽證申請或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但是要注意的是,符合上述三項以上條件並不是表明上看起來「符合」,實際上移民官有更深層次的要求。然而有人發表過幾十篇文章,但是無法提供更多的證明材料,如,從未得過任何獎,從未參見任何協會,沒有審過稿,等,也不能遞交勞工(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的「特殊人才」類申請。
有人問,謝律師,似乎只有擁有高等文憑的人才有可能符合「特殊人才」這一類。對嗎? 不對。美國移民法上的「特殊人才」不一定是有高學位的專家知識份子。那些 身懷絕技的民間藝人,即使沒有上過甚麼學,有可能屬於「特殊人才」,如頭髮絲上刻詩,藝術剪紙,等。那些沒有上過學或者讀書不多,但是在商業上非常有才幹有成就的企業家,也有可能符合第一優先「特殊人才」的條件。但是口說不算,必須能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申請人符合這些條件。要能拿出律師能送到移民局的真憑實據。因此 如果已有證明上述條件的證明材料,應妥善保管,因為這些材料一旦丟失,很難彌補。如果還不符合某些條件,可有目的地創造條件,例如,加入專業協會,被邀請當審稿人,被專業報刊報導等。如果想知道自己符不符合第一優先「特殊人才」的條件,最好準備一份完備的個人簡歷,充分介紹自己與眾不同的特殊才能和成就,然後將簡歷電郵給 help@xielaw.com 進行免費評估。
上述介紹是謝正權律師為華人社區宣傳介紹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為學術探討性質,並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 如有自己的律師的,請諮詢自己的律師,因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 凡是謝律師事務所的客人或還沒有聘請自己的律師的讀者,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謝律師。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註明出處。免費評估電子信箱: help@xielaw.com 電話:(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網址:www.xiela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