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琮瑜荷蘭報導)根據荷蘭稅務法規,在同等收入的條件下,單身獨居者稅賦比已婚者或未婚同居者重,每年需多繳納數千歐元稅款。因此,基民盟(CDA)、民主黨(D66)和政治改革黨(SGP)認為現有的稅務制度對單身獨居人士不公平。
例如,年收入同為4萬歐元的一對夫妻或同居伴侶和單身者,如果這對夫妻或同居伴侶沒有小孩,單身者每年需比他們多繳納5千歐元稅;如果有幾個小孩上託兒所的話,這種稅金差異可高達1.6萬歐元/年。
對此,荷蘭政治改革黨議員表示,稅務制度應保持中立立場,而不是根據民眾選擇的生活方式而徵收不同稅金,稅務制度對所有人都應平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