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2月10日訊】 溫市府將對一隨意拔掉樹木的屋主採取法律訴訟,控告其違反城市附例規定,並勒令其恢復現場。此坐落在西南海洋大道(Southwest Marine Drive)2008號的房屋後院,有14棵樹被拔掉,其中有的是巨大的樹木。
此房屋主人在上週四(2月3日)移走了4棵樹木,然後不顧市府官員的命令,繼續將另外10棵樹木拔掉。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導,溫市府執照檢查部門主任瓊斯頓(Johnston)表示,不能容忍此種行為,將按照城市附例制裁屋主。按市府附例規定,隨意拔掉一棵樹木將面臨500元至1萬元的罰款。
房屋為Davinder Kaur Grewal與Balwant Singh Grewal聯合擁有,後院的這些樹木從海洋大道垂落下來,快接近下面的公寓樓。
瓊斯頓指稱,屋主擅自將後院的樹木移走,而且拔掉的樹木達14棵,其中有的已經是巨大的樹木了。
屋主申請拔掉四棵樹
屋主曾經向市府提出,拔掉四棵病樹並獲得市府批准。然後,上週三市府官員來到現場檢查,第二天再次光臨,卻發現屋主擅自拔掉了另外四棵樹木。
市府官員因此口頭命令屋主,停止移走樹木,卻沒有想到,屋主無視此命令,繼續又拔掉了十棵樹木。瓊斯頓認為:「我們將非常嚴肅對待此事。」
屋主將被控告,並勒令恢復後院原狀,不過,對於巨大的樹木來說,可能很難恢復。市府表示屋主必須與市府洽談,具體如何做才能恢復好。
附近的鄰居對此也博有微詞,認為一下子拔掉14棵樹木,對環境與土地都沒有好處。
移樹木者面臨罰款
市府對於隨意搬移樹木者,一直沒有手軟過。早在2005年,Jacqui Cohen賠償了5萬元以及訴訟費,來彌補她家祖大樓前的34棵樹木,1997年在未獲批准情況下被砍伐的損失,不過她本人並不清楚,也沒有參與砍伐樹木。
2006年,June Matheson將自己在史丹利公園旁的房屋院子裡的3棵樹木毒死,以便無阻擋地欣賞英吉利海灣風光而被罰2萬元。
在2007年,華人Paulo Leung因為移走72棵樹木而被罰20多萬元,相當於每棵樹木2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