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2月01日訊】在德國各類養老金保險中,獲國家資助的呂魯普養老保險(Ruerup-Rente)對企業老闆極為有利,表現在減免稅、防止退保損失、保費靈活交納、養老金保障等方面。如有些餐館主擔心將來因各種問題破產關門,在申請社會福利金時被迫將人壽險或養老保險買回而遭受損失,但買呂魯普養老保險就不用有這種擔憂。又如經商人士某一年盈利很高,需交納很高所得稅,如這一年多交保費,就能合法避稅。
呂魯普養老保險的優點
1. 有國家稅務優惠。保費可作為特別開支免稅。最高免稅額單身為兩萬歐元,夫妻為四萬歐元。目前保費還不能全部免稅。2005年是60%免稅,此後每年增加2%。2011年為72%。到2025年可100%免稅。呂魯普養老金和其它基本養老金一樣,2005年拿到的養老金50%需作為收入申報,以後每年增加2%。從2021年起,每年只增加1%。到2040年必須全部申報。低收入者免稅,收入達到一定數額的人士才交稅。
2. 若投保人長期失業,領取第二類失業金,呂魯普保險金不作為財產統計。
3. 該保險在投保期間不會因欠債而被封存。領取養老金時,即使欠債,也只有超出免除封存上限的那部份才會被封存。
4. 投保期間,積累資金的利息免稅。
5. 如附加的職業能力喪失保險費不超過總保費50%,那麼這部份保費也可免稅。
6. 獨立開業者可從低額月保費開始投保,生意好時再一次性補加保費,充分利用免稅額。
呂魯普養老保險的缺點
1. 保險到期時不能一次性連本帶利取回,只能滿60歲後按月領取。
2. 養老金需作為收入申報,需納稅比例根據收入高低和退休年齡而定。
3. 保險合同不可用於借貸、轉讓、封存或贈送。投保人不可退保或中途買回。但可停交保費。
4. 如果被保人在退休前去世,積累資本不可退回。但客戶可根據情況附加一個遺屬養老金保險或簽訂一份退還保費的協議(保費不可免稅)。遺屬指結婚的配偶和有權領取小孩金的子女。遺屬養老金可占主要養老金的一定份額如60%。一般給子女的遺屬養老金只能領到職業教育結束。
5. 如果被保人在退休後去世,積累資本也不可取回。有些保險公司可附加養老金保障期功能。如果被保險人退休五年後去世,養老金保障期為十年,那麼剩餘五年的資本就作為遺屬養老金。現在又有一種新功能,就是不以養老金保障期為準,而以退休時的養老金資本為準。如果被保人退休幾年後去世,那麼就從養老金資本中扣除已支付的養老金,剩餘的資本作為養老月金付給遺屬。
保險專家、德國安顧保險集團(ERGO) 高級主管 費良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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