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俊村編譯報導)據維基解密(WikiLeaks)網站公佈的一份美國外交電文指出,中國囚犯在監獄或拘留所中經常受到勞力剝削甚至毆打,生活和工作條件也極其惡劣,其人權狀況值得人們關注。
這份由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於2007年3月1日建檔的電文透露,兩名曾被關押的大使館人權官員的線人,同意大使館官員的請求,分別講述他們在獄中的生活與勞動情況。這兩人分別為鄭姓女子與徐姓男子。
電文表示,鄭姓女子因參與土地強徵的抗議活動,於2003年被捕,先後被關押在天津的拘留所和監獄,並於2006年1月獲釋。而徐姓男子因宗教問題於2003年被捕,先後被關押在北京和杭州的拘留所與杭州的監獄,同樣於2006年1月獲釋。
鄭姓女子於2006年12月19日告訴大使館官員說,她在坐牢期間被迫從事無償的勞動,而且工作場所很不衛生,生病的囚犯也必須工作。如果囚犯工作時不慎造成材料受損,其親人必須代為賠償。鄭姓女子指出,獄方承包地方私人公司的工作,並在監獄內成立工作室。這些公司每個月支付每人人民幣400元給獄方,但囚犯拿不到這些錢(當時天津的每月最低工資為人民幣670元)。儘管獄方有時候會給囚犯少額的零用金用以購買生活用品,但監獄內的價格比外面貴很多。當囚犯被移轉至另一個監獄時,接收單位還必須支付移送單位每人人民幣800元的費用。
鄭姓女子在獄中從事的工作很多,包括製作人造花(鄭姓女子聲稱,中國所有的人造花都是在獄中生產的)、包裝藥膏和食物、縫紉與包裝毛衣、外套和西裝等。有些產品被冠上知名廠商的品牌後外銷其它國家。
徐姓男子於2007年1月23日告訴大使館官員說,他在獄中大部分都在縫製雨傘,他們每做一支,獄方可以得到人民幣0.4元,但囚犯拿不到這些工資。獄方每個月只給囚犯人民幣10至50元,用以購買生活用品(當時杭州的每月最低工資為人民幣650元)。如果囚犯不慎造成雨傘受損,會被罰款人民幣5元。如果囚犯的親人不代為繳交,囚犯可能會被毆打。
鄭姓女子抱怨獄中工作時間太長。他們通常從早上6點開始工作,直到隔天早上1、2點才能做完一天的生產配額。徐姓男子則表示,杭州拘留所的囚犯從早上6點多開始工作,直到晚上7、8點,中間只有短暫的吃飯時間可以休息,而且每週工作7天。他們在工作時沒有護目鏡等安全設備。
鄭姓女子與徐姓男子都表示,獄中的囚犯被其他囚犯監管。獄中商店的管理人員賄賂獄方,以獲取特權。徐姓男子說他的牢頭像外面的小流氓,他們之所以被選來監管囚犯,只因為他們願意在囚犯不工作、沒有達到生產配額或無法付錢時毆打囚犯。
在談到獄中的生活條件時,鄭姓女子說他們「連豬狗都不如」。他們在獄中僅能以玉米麵包果腹,這些麵包是以藥廠已經萃取出維他命和澱粉的玉米粉殘渣所製成的。無論囚犯的刑期多長,囚犯的親人都必須一次繳交人民幣550元的伙食與生活費。
徐姓男子指出,給囚犯一些事情做是好的,但囚犯不應該被剝削,或用以削減獄外的勞工薪資水平。他還表示,他在獄中的工作比其他囚犯輕,因為他是美國政府關注的人權個案。
(責任編輯:畢儒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