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07日訊】近年蘋果公司推出個性化平板電腦iPad,一經面世馬上風靡全球,引起了搶購風潮,成為時尚人士的「標籤」。然而,iPad在中國卻被一家瀕臨破產的公司「咬了一口」。
原來,iPad在中國內地商標權歸屬問題引發了一場「戰火」:瀕臨破產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唯冠」)聲稱iPad的中國內地商標權歸其所有,iPad進入中國就要付出百億天價賠償;而蘋果公司先下手為強,把「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iPad」商標專用權歸其所有,並向「深圳唯冠」索賠。
前日,備受業界關注的「蘋果」告「唯冠」索iPad商標權一案在深圳有了一審結果:「蘋果」要求法院判「iPad」商標專用權歸其所有,並向「深圳唯冠」索賠商標權屬調查費、律師費所受損失400萬元的訴訟請求,被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全部駁回。
中國法院認為,「蘋果」方要商業獲取他人的商標,應當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應當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與商標權利人訂立商標轉讓合同,並辦理必要的商標轉讓手續。
這意味著,如果該判決生效,那麼蘋果便在中國內地不擁有「iPad」的商標權,其在中國內地銷售的iPad產品屬於商標侵權。
有律師表示,若二審再敗訴,蘋果要麼給在內地銷售的iPad改名,要麼獲取唯冠授權使用iPad商標。由於現在唯冠欠下巨額貸款,實際被債權人控制,因此蘋果恐將面臨漫天要價。
目前,尚未看到蘋果公司對此案提出上訴的官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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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商標爭議的起因要追溯到2000年。
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個國家與地區分別註冊了iPad商標。
2001年,唯冠國際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中國內地註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而當時蘋果公司並未推出iPad平板電腦產品。
2006年:蘋果開始策劃推出iPad時發現,iPad商標權歸唯冠公司所有,於是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起訴唯冠公司,唯冠最終贏得這場商標權官司。
2009年:蘋果公司與唯冠達成一項協議,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轉讓給蘋果。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中國大陸商標權並沒有包含在3.5萬英鎊的一攬子轉讓協議中。
2010年起,蘋果公司推出個性化平板電腦iPad。在iPad進入中國內地時,一場關於iPad中國內地商標權歸屬的戰火在深圳點燃——「蘋果」把 「深圳唯冠」告上了法庭。這次訴訟原告是「蘋果」和英國的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他們請求法院判令註冊號 1530557「iPad」、註冊號1682310「iPad」商標專用權,即iPad的中國內地商標權歸其所有,「深圳唯冠」同時賠償其因商標權屬調查費、律師費所損失的人民幣400萬元。
(責任編輯: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