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何蔚澳洲悉尼綜合報導)澳籍華商吳植輝於本週二下午在中國廣州被當地法庭判處13年徒刑。輿論稱之為令人震驚的判決。
廣州中級人民法院週二下午宣佈判處澳籍商人吳植輝13年刑期。這出人意料的重判令吳植輝的妻子周麗淇感到絕望,她一直相信她的丈夫將證明自己的清白,並最終走出廣州監獄與家人團圓。
這一判決也令吳植輝的律師、他的業務支持者和澳洲政府官員感到愕然,並擔憂對外國公民而言中共的商業和法律環境正在急劇地惡化。
吳植輝的律師陳勇說:「尤其令人震驚的是,我們甚至沒有被告知會提前判決。」 他補充說:「我不想評論中國的司法系統。」
此外,與吳植輝同案的公司董事長鄭洪被判16年,公司財務總監楊筱平被判4年半(後減至3年半)。三人對如此重判都感到意外,認為他們是一場更大遊戲的犧牲品,三人都表示不服判決並將提起上訴。
此前,該法院曾表示週二的開庭只是一個簡單的拘押聽證會,但卻在吳植輝的首席律師陳有西、澳洲媒體記者和澳洲總領事都不在場的情況下毫無預兆地突然宣判。
據吳植輝的妻子描述,當時法官剛宣佈暫時休庭不久,在毫無提示或預告的情況下,突然開始宣讀判決書,整整宣讀了一小時,令她全然不知所措。她傷心地說:「這太不公平了,我不認為這裡面有人權可言。法官根本沒把辯護詞聽進去,她只聽檢方的。」而鄭洪的妻子則略顯寬慰地表示原以為丈夫可能被判死刑的。
中共法庭判決吳植輝的具體罪狀是:挪用公司資金;捏造公司註冊資本;在工作單位行賄和侵佔公款。判處總刑期為14年半,減為13年。
吳植輝是澳洲公民,也是中國著名綜合旅遊服務公司——易網通旅行公司的創建者。他於2010年11月16日被中國警方以盜用公款等罪名逮捕。在吳植輝被捕後,易網通的中國股東與廣州當局進行了一系列的談判,爭取釋放吳植輝,但都未能達成協議。
(責任編輯: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