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06日訊】今天(5日)凌晨一點鐘,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工農中學教師胡建新——也即惠安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正式候選人,給該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曾玉山發去短信,內容如下:「曾主任:本次選舉不依法進行,選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被非法剝奪——1、正式候選人的確定沒有組織各單位選民多次協商開會,組織協商只是極少數人參與。2、螺陽鎮直選區選民比較集中且不到一千人(選民900人),依法應該集中召開選舉大會,進行選舉,不應設7個投票站。這是非法的。3、各投票站沒有依法設秘密寫票處,這也是非法的。因此強烈要求螺陽鎮直選區的選舉必須重新選舉。惠安縣第16屆人大代表正式候選人胡建新。」
上午9時,胡建新又專程到該縣人大常委會,找到一位副主任,反映其所在選區——螺陽鎮鎮直選區的正式代表候選人是非法產生的。理由是11月19日初步候選人劉文平、螺陽衛生院副院長,張宗海、螺陽地稅分局局長和胡建新公告後,至正式代表候選人公告(27日)的8天內,選區內的7個選民小組從未組織選民對代表候選人討論和協商過,而非法確定了兩位正式代表候選人。同時使選民對候選人的參政能力等一無所知。
副主任卻回答說:「你怎麼知道我們沒有召開過選民小組會議呢?再說開會不一定要全都通知到呀?」胡建新說我進行了調查,正式候選人的確定,不是按照選舉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產生的,而是由極少數人內定的。
胡建新又說,我所在的選區選民只有900人,居住非常集中,根據選舉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應召開選舉大會進行投票選舉。而實際上是分成了7個投票站進行的。這也是違法的。那位副主任則說,選舉法上說「可以」召開選舉大會,並沒有規定一定或必須呀?
最後,胡建新又說,我所在選區的7個投票站,12月2日選舉時沒有一處依法設有「秘密寫票處」,這是違法的。那位副主任回答的更荒唐:「選民沒有要求會場設秘密寫票處呀?」
胡建新對這位副主任的答覆,很不滿意,完全不能接受。準備近日開始向各級人大常委會控告。
附:
選舉法第三十一條:由選民直接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候選人由各選區選民和各政黨、各人民團體提名推薦。選舉委員會彙總後,將代表候選人名單及代表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在選舉日的15日以前公佈,並交各該選區的選民小組討論、協商,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如果所提代表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本法第三十條規定的最高差額比例,由選舉委員會交各該選區的選民小組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對正式代表候選人不能形成較為一致意見的,進行預選,根據預選時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
選舉法第三十六條:選舉委員會應當根據各選區選民分佈狀況,按照方便選民投票的原則設立投票站,進行選舉。選民居住比較集中的,可以召開選舉大會,進行選舉。
選舉法第三十八條: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一律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選舉時應當設有秘密寫票處。
──轉自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