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制宣傳日」遊行 天津代表被軟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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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唐明報導)12月4日是中國大陸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天津上月29日申請遊行的市民代表卻被當局非法軟禁在家。代表認為,此次監禁與他們前幾天依法申請在「全國法制宣傳日」遊行有關。當局為了維穩拒批遊行,以及非法限制他們人身自由,是踐踏法律和人權的行為。

天津維權人士張建中對大紀元記者表示,今天是「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但從昨天中午開始,他被河北區牆子派出所2名警察攔住,限制外出不許下樓。他認為,警察公然在「法制宣傳日」違法,這是漠視法律和踐踏人權。隨後向市公安局110和督察報警,要求制止和解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但沒有得到回應。目前他被當局非法軟禁在家。

天津維權人士高香洪表示,昨天上午來了三個警察,私闖民宅到她家「視察」並拍錄像,隨後警告她不許外出,門外派駐了警察。她打電話報警,110警察回答,他們管不了這事。

今天她跟看守的警察說,「法制宣傳日」她要出門接受法制宣傳教育,但遭到警察的阻攔。

她認為,此次監禁與前幾天依法申請在「全國法制宣傳日」遊行有關,除她和張建中、傅玉林作為遊行代表申請人被監控外,其他一些訪民也被監控在家。

11月29日,他們作為175名天津訪民的代表,向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申請12月4日舉行遊行,獲得受理,隨後拒批。審查拒批理由是:「如予許可,將會引發社會不安定因素的連鎖反應,將會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張建中表示,各級政府濫用權力,受害民眾又訴求無門,受害民眾需要用非暴力的方式,舉行遊行抗議示威來表達心聲。

他還說:「首先,當局沒有一個更充分的理由,只是為了維穩的需要而拒批遊行,這是不符合國家《集會遊行示威法》的,踐踏了法律和人權。其次,警察在『全國法制宣傳日』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這是再次踐踏了法律和人權。」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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