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31日訊】雲南大學數學系七七級的各位老同學們,大家好:
時光如梭,翻過年頭就是七七級同學畢業三十週年紀念日。
由於各種原因,多年未與大家聯繫,得知譚建國、王婭、楊路明等人準備於2012年7月舉行「雲南大學數學系77級畢業30 週年慶典活動」,如果我到那時能與各位歡聚一堂,重敘當年歡快的往事和珍貴的同學情誼,一定是件很美妙興奮的快事。但是由於極為特殊的原因,我有很大的可能會在那個時候缺席——不是被中共當局秘密逮捕入獄,就是從人間被蒸發了(我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心理準備)。因此,在2012年元旦來臨前夕,老同學陳鷹軍提前向各位拜個年,祝大家工作順利,事業有成,家庭幸福,事事如意。
談到我為甚麼有可能缺席同學聚會的原因,就如同惡魔毛潤之在1949年6月30日,就預測到如今已年過九十的中共老朽之人死期將近,貴州藏字石中明確無誤地顯示「中國共產黨亡」一樣,極有可能是命中也注定了我要把此身獻給中國的民主事業,最終要被中共犯罪集團逼上樑山,不得不把自己的智慧、勇氣、膽量、機遇和平生所學知識相結合,單槍匹馬地與腐朽糜爛、罪惡深重、貌似強大的中共犯罪集團作堅決的鬥爭!
這可用我所悟到的我的名字「陳鷹軍」三字分別隱含的字面意義來解釋:「鷹」者,目光銳利,翱翔高空,佔領制高點也;「軍」者,沖鋒陷陣,無畏的戰鬥者也;兩者結合起來,命中注定了曾經是膽小如鼠——本人屬鼠,幾十年來在中共犯罪集團的壓迫下逆來順受、忍辱偷生的我,最終要用手中的筆作銳利的武器,深挖整個中共犯罪集團腐敗糜爛的根源,狠狠地扇打中共邪教的祖師爺毛澤東的耳光====〉「耳」「東」者,「陳」也!
從2004年初到現在的八年來,我正是這樣做的。由於我採取了獨特的鬥爭策略,雖然八年來我與中共各級組織鬥爭的激烈過程和精彩程度基本不為外界所知,但我在上至中共最高層領導,下至省市區各級黨委、政府、公安、國保、檢察院和法院內的中共組織中,名氣極大,我的對手都拿我沒辦法,或者對我恨得咬牙切齒,或者在暗中私下表達對我的敬意。按其說法就是我是個吃了豹子膽的「大名鼎鼎」的人,敢於與中共各級強勢機構作光明正大、理直氣壯的抗爭。我的對手們過去雖然千方百計地使用了許多令人不齒的招數,想把我嚇唬住,或者暗設陷阱想制服我,但都被我見招拆招,一一破解了,否則,我早就像劉曉波那樣,因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行而被捕入獄了。
與此相反的是,由於我在鬥爭中,突破了思想禁區,用逆向思維和發散性思維結合的方法,將在中共的專制極權統治下,司法不獨立,所有公檢法機構都成了中共特高層的御用工具這樣一種邪惡體制的特點,與中共制定的《憲法》、《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的關鍵條文有機結合起來,加以精密研究和推理,結果竟然發現:中共的法律就像它暗中實際上給予了中共犯罪集團的一部份特高層官員——對整個公檢法系統有掌控權,以及受這些特高層官員庇護的幾乎所有中共政權大大小小的各級官員們以特權保護,使得除了極少數被特權階層或者爭權奪利勾心鬥角,或者為丟卒保車而拋棄掉的倒霉蛋外,大多數官員犯罪後都不會受到刑罰的制裁那樣,按照憲法關於中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形式上的規定,任何一個平民百姓,只要他稍懂點法律常識,而且開了竅後膽子又足夠大,就可以把《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某幾個條款有機結合起來運用,用作自己犯下各種罪行後不受處罰的「護身盾牌」。從法理上來說,他完全可以將擁有超級特權的中共高官作為自己的擋箭牌,安全地躲在高官們的身後,悠哉游哉地享受在自己違法犯罪後(無論是故意犯罪還是過失犯罪,無論是最嚴重的「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是其它大到故意殺人放火,製毒販毒,小到輕微的交通肇事等罪行),都可享有不受法律制裁的超級特權——這就是中共一黨專制、司法不獨立這一邪惡體制的無可救藥的死穴!
如果一旦每個中國人都瞭解和掌握了這一在中共一黨專政、司法不獨立的獨裁體制下所特有的,在暗中賜予包括最高層官員和所有平民的「護身盾牌」——刑事犯罪後可用來保護自己不受懲罰的特權,那麼可想而知,中國就將成為一個包括中共各級官員在內的一切刑事犯罪分子的天堂,那時,不僅看似堅不可摧的中共政權這一龐然大物必將轟然倒地,迅速土崩瓦解,同時也必然會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承受巨大苦難的還是無辜的廣大平民百姓。這就是我不能在此明確說出我所掌握的中共這一邪惡政權的死穴的具體穴位(如何有機應用某幾條關鍵的法律條文)的原因!也是我公佈中共政權有不可救藥的制度死穴,只能讓有較高素養的數量廣大的民主鬥士們去研究發現和掌握它,進而拋棄掉對中共政權為了維護自己的非法統治而專門制定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罪」的恐懼,敢於公開地以合法的形式,向中共作爭民主、爭自由的鬥爭,而又在一定程度上不必擔心自己會遭逮捕的原因。
正因為我掌握了這一法律武器和訣竅,在我多年來單槍匹馬地與中共犯罪集團作公開鬥爭時,包括擔任中共黨和毛賊王朝眾多關鍵職位的重要頭面人物(如……吳邦國、周永康……)以及中共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省長秦光榮、昆明市委書記仇和、市長張祖林,以及大大小小各級黨、政、公、檢、法系統的主要負責人等(也包括大家的老同學——雲南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李定達在內),都被我利用手中筆和中共的法律,以及各級信訪機構這些與中共各級頭目們進行鬥爭的工具和合法渠道,成功地從事實上和法理上,讓對手們挨了重炮後啞口無言,不得不默認自己確實是涉嫌犯有謀殺舉報人陳鷹軍罪、盜竊廣大昆明市民財物罪(還包括三番五次地盜竊乞丐陳鷹軍個人的討飯必用工具在內 )、詐騙乞丐的錢財罪、縱容乞丐陳鷹軍向各級國家公務員宣傳民主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徇私枉法罪……等十二宗罪行之全部或一部份的犯罪嫌疑人。最終還把事實和理論相結合,論證出整個中國共產黨都是以罪犯毛潤之、華國鋒、鄧小平、江澤民為主犯的超級犯罪集團,全體中共黨員都是罪行深淺不一的罪犯的不容否定的歷史結論,並將這一無可辯駁的論證當作精神原子彈,投書中南海,得到了中共黨魁對結論的默認!
在這八年來,出於鬥爭策略和人身安全等等因素的考慮,我與互聯網絡完全絕緣。在這期間,雖然我多次向上至江澤民、胡錦濤,下至省市區的各級公檢法機構的主要頭目(包括省檢察院的李定達老同學在內!)主動投案自首,交代自己涉嫌犯有嚴重的「侮辱誹謗誣告陷害中共各級官員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以及毆打執行公務的警察,犯有妨礙公務罪等罪行,但是江澤民等中共各級官員不是默認我無罪,或者就是公開對我說「我們領導說了,你陳鷹軍是永遠不可能犯罪的」,使我一直受中共各級首腦的庇護而「逍遙法外」(我內心從不認為自己有罪,恰恰相反,有罪的是江澤民等我的對手們)。通過合法的鬥爭方式,我悠哉游哉地向中共各級官員普及自由民主理念與法律和法制常識,給中共各級官員來個反洗腦……
各位老同學聽到這裡,雖然可能會感覺如聽天書,認為是天方夜譚,匪夷所思,特別是還身在中共這一邪教組織裡的老同學們,還會為自己被指出為居然是犯罪集團和邪教組織的一名成員而憤憤不平,或覺得尷尬難堪,但是我以人格作擔保負責任的說,事實確實如此。直到最近,由於我對反中共腐敗、爭民主權利鬥爭的研究和實踐成果已經達到了足夠的高度,需要利用互聯網絡來為我所投身的追求民主與自由社會事業來做一些事情,我才衝破我的對手的暗中重重阻撓,成功地把互聯網作為反中共一黨專政、爭人民民主權利鬥爭的一種工具來使用。雖然現在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中共的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合法鬥爭,但是由於中共各級頭目在涉及自己大大小小的幾乎一切核心利益時,實行的都是口頭上的法治和實際上的人治,當我的鬥爭經驗已經通過網絡循序漸進地向外界擴散,有可能引起某種程度的社會關注,可能會有許多民主戰士也像我一樣,敢於公開自己的身份,光明正大地與中共專制政權作鬥爭時,對中共政權的威脅和撼動力度就會逐漸加大。一旦超出中共當局的最大忍受極限時,我人身安全的危險係數也就大大增加了。即使我掌握有法律方面的「護身法寶」,但是中共政權的最高決策人完全可以撕破「依法執政」的遮羞布,下令手下唯命是從的公檢法系統官員將我秘密逮捕或從人間蒸發掉,我也就很有可能缺席明年的紀念同學畢業三十週年聚會。
這就是我通過阿波羅網站立此存照,在此向各位老同學問候,提前與大家在精神上小聚,講述一點自己的近況的原因之一。
作為我曾與中共最高層領導確實做過合法鬥爭的一個小小旁證,現將我寫的《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委員的公開信(之二)》作為附件隨電子郵件附上。如各位老同學有閒暇和興趣,不妨一閱,若沒興趣或怕受牽連,就趕快刪除掉,以免害人,同時,也歡迎大家向各級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舉報我,我將感激不盡,具體原因要看過公開信才知道。
對了,今天是毛潤之的出生(畜牲)日,作為給「東」耳光「」的人,近日我在有言論自由的多個網站上發表了一些文章,現將被推舉為論壇精品的兩篇文章《聞之噁心看之髒眼的毛潤之的花邊醜聞》參見//forum.edoors.com/showthread.php?t=729403、《對毛澤東何時成了高考狀元的歷史之謎的考證》//forum.edoors.com/showthread.php?t=728950 一併附上,諸位老同學如有興趣,可供茶餘飯後消遣。
還有一件事情就是告訴各位,我已經從精神上徹底退出了當年受欺騙後所參加過的中共的一切組織,儘管我與用真善忍與中共的假醜惡作鬥爭的的法輪功並無關聯。參見//tuidang.tvsmo.com/index/showpost/id/9915972
兼聽則明,偏聽則暗。如果哪位老同學想不受謊言的欺騙,去瞭解網絡防火牆外面的自由世界,但還沒有翻牆軟件的,請來信告知。
老同學:陳鷹軍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