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被判誤殺 入獄6年半 面臨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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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2年前,來自天津的留學生王旭(Xu Wang,音譯)在多倫多殺害了來自瀋陽的留學生,轟動整個大多地區。12月21日,安省高級刑事法院宣判,28歲王旭誤殺罪名成立,刑期為6年零6個月,刑滿後將被遣返回中國。
  
安省高級刑事法院(位於多倫多市中心)告訴《大紀元》:「週三(21日),王旭案宣判,法官認定他的一項誤殺罪名成立,須入獄6年零6個月。他已被拘留2年多,按兩倍扣除計算法,還需服刑2年零4個月。」宣判前一天是王旭28歲生日。
  
2009年11月7日深夜,王旭與27歲楊明(Ming Yang,音譯)在多倫多市中心的新一代壽司店(New Generation)打工。兩人發生口角。當晚11點左右,王旭刺傷楊明胸部。楊明被送入醫院後,不治身亡。當晚,多倫多警方逮捕了王旭。
  
案發後,多倫多警方控告王旭二級謀殺罪名,後來改為誤殺罪。加國御用大律師薩克(Marshall Sack Q.C.)曾幫王旭打官司,後來身體不適,入院接受治療,不能再幫王旭辯護。
  
薩克曾告訴記者,王旭父母在天津退休後,靠養老金生活,沒錢打官司。他父親曾是熱水器管理員。案發前,王旭來加拿大留學,沒有加拿大籍親屬或朋友願意擔保他,所以長期被拘留,直到法院宣判。
  
王旭被捕後,住在多倫多東區唐人街監獄(Don Jail)。案發一個月後,王旭父母就來多倫多看望兒子。
  
王旭父母的華裔朋友告訴記者,王旭父母目前仍在多倫多,生活低調,不願接受媒體採訪, 有時參加華人基督教教會的活動。
  
多倫多法院文件稱,王旭生於198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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