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王一傑佛州傑城編譯報導)根據來自佛州經濟商機部的數據,佛州失業救濟法改革後,新法實施的初始三個月,其中65%的申請被拒,僅此三個月便為佛州節省1085萬美元。
佛州新的失業法要求接受失業救濟金的個人每週必須在網上報告,他們必須提交了至少五個以上的工作申請或佛州工作諮詢人員會面才符合新法領取救濟金條件。該法還旨在避免因工作業績問題失業工人獲得失業救濟。
一些佛州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的維權人士稱,不斷增加的被拒絕人數,證明新法律使州政府輕易拒絕失業救濟申請,並且一切申請和求職信息必須通過網絡,且沒有電話服務。還有報導稱,失業人員中很多缺乏計算機技能,這就使上網提交申請變的非常困難。
州長斯科特則表示,新法律達到了其目的。斯科特的發言人賴特說:「新法律的目的是幫助人們獲得就業機會,鼓勵他們積極尋找工作,我們寧願他們得到一份薪水而不是一筆救濟金」。
從佛州新的失業救濟法生效起,今年8月1日到10月31日之間,近14萬佛州人被否絕了失業救濟金的申請。而去年同期的3個月,62,023人次提交了首次的失業救濟申請,總數有303,000人次,其中有21%的申請被拒絕。據稱,不符合網上提交申請工作報告的要求是被拒數額上升的主要原因。拒絕申請可以包括拒絕所有福利或只是因某一週沒有滿足要求而失去那一週的福利。
佛羅里達法律服務的律師說,她已代表邁阿密工人中心要求美國勞工部調查佛州的新福利制度,聲稱它剝奪了殘疾人、識字有限、或缺乏英語能力的人的權利。
(責任編輯:陳美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