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美元境外財產得申報 IRS公佈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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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肖見編譯)美國國稅局近日宣布,即將推出一種新稅表——8938表(Form 8938),用於申報在國外的指定財產 (Statement of 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納稅人將從2011納稅年度開始使用這一新稅表。

無論在哪裏生活和工作,美國公民或擁有美國及他國雙重國籍者每年都需要向美國國稅局報稅。

在8938表中,納稅人須填報國外指定資產的具體種類和金額或國外的帳戶。納稅人須明確他們是否符合國稅局的新規定而需報稅,因為一旦不報將面臨嚴重處罰。

要求填寫8938表的法律是在2010年制定的,目的是使在境外有財產的美國納稅人依法納稅。使用8938表格的納稅人,可以是美國公民和居民,選擇夫妻聯合報稅的非居民,或居住在美國境內的某些非居民。

並不是所有在境外有資產的人都需用8938表報稅。只有總價值超過一定值(threshold)時才需要申報。例如,在美國生活的聯合報稅的夫婦,一般不需提交8938表,除非他們的國外總資產在該納稅年度的最後一天超過10萬美元,或在該納稅年度的任何一天中超過15萬美元。

居住在國外的納稅人的最低值較高。例如,在國外居住的聯合報稅的夫婦,如果其國外資產的價值在該納稅年度的最後一天超過40萬美元,或在該納稅年度的任何一天中超過60萬美元,則需填報8938表。

8938表的填表說明解釋了需申報的最低值,什麼構成了指定的國外資產,如何確定相關資產的總價值,什麼樣的資產免稅,什麼樣的信息必須提供。 不須申報收入所得稅的個人將不需填寫8938表。

8938表不會取代或影響納稅人填報在國外的銀行和財務帳號 (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FBAR) 的義務。欲了解更多FBAR信息,請到irs.gov網站上的FBAR網頁。

應當填報8938表而未報的,可能會導致1萬美元的罰款。在收到國稅局通知後仍然未能申報的的附加罰款可高達5萬美元。任何低估未披露的應納稅的資產,其罰款可達資產的40%。

8938表的填表說明,以及這一新的境外資產報告的實施規定,和其它可以幫助納稅人確定他們是否需要填寫8938表的信息,可以從irs.gov網站上的FATCA相關頁面上找到。

(責任編輯﹕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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