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16日訊】河北省安平縣有嚴重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婦女王玉巒堅持修煉法輪功,於一年前的十月十五日在家中被安平縣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一年六月被安平縣法院朱慧卿等法官非法判刑七年。王玉巒家人決定控告朱慧卿。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河北安平縣法院對王玉巒秘密非法開庭。家人沒有得到任何法律文書和書面通知,更沒有接到應履行的請律師辯護的法律程序的書面或口頭通知,致使家屬無法旁聽,家屬請來的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法院不允許介入,卻強行指定律師做有罪辯護;並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三日非法判王玉巒七年徒刑。
王玉巒家屬十月十日下午去法院找法官朱慧卿要判決書,朱卻躲著不見,想拖延王玉巒上訴期限。直到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朱慧卿雖然答應在當天下午給,然而又一直拖延到下午四點多才見家屬與律師,最後在律師強烈要求下,朱慧卿才接下上訴書。十月九日下午,王玉巒的女兒又去法院找朱慧卿要判決書,朱慧卿竟大發雷霆,威脅要抓王玉巒的女兒。
王玉巒,五十五歲,身有嚴重殘疾,胳膊殭直,不能彎曲,生活難以自理,每次吃飯時,都是把飯倒在平盤上,然後用嘴舔著吃,饅頭得掰的一小塊一小塊的,牙齒由於常年服用藥品沒有一顆能嚼食物了;每次洗臉,都是用毛巾沾水濕後,放在平穩地方,然後以臉左右蹭擦;每次梳頭,都把梳子綁在長木條上,才能夠到頭髮;穿衣需要家人把上衣先套在她殭直的胳膊上,然後再往頭部拽下去;冬天穿衣服更艱難,提褲子時,得用長木條往上頂褲腰;上衛生間很費力氣。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就因信仰「真善忍」,竟被中共「六一零」(1999年,中共江氏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凌駕於中國憲法、法律、司法系統之上的特別黨務機構、特權機構、秘密組織。)綁架、關押、判刑。
日前,王玉巒的家人已決定走法律途徑,控告安平縣法院法官朱慧卿執法犯法。以下是王玉巒的家人的控告書內容簡述:
我們的親人王玉巒於去年十月在家裏被警察帶走,今年六月十五日安平法院對她進行所謂開庭,但作為她的家屬、至親的人,根本沒有接到法院通知,不知道開庭的事,沒有一人被允許旁聽。
我們的親人自去年被帶走後,一直不允許與家屬見面,嚴重超前羈押至今,作為一個殘疾人如何能在沒有家人的幫助下生活。今年六月十五日,一審秘密開庭,安平縣法院及審判長朱慧卿違背基本『程序正義』,堅決不給家屬口頭或書面開庭通知,家屬為王玉巒聘請來北京正義律師,認為安平縣檢察院對王玉巒的所謂指控,適用法律錯誤,事實不清,沒有證據,當事人的行為根本沒有構成社會危害,根本就不應該被偵查和起訴,要求無罪釋放。但安平縣法院主審法官朱慧卿執法犯法,拒不採納。
法庭調查明顯顯示本案適用法律錯誤,事實明顯不清,完全缺乏證據,起訴的罪名不能成立,當事人的行為根本沒有構成任何社會危害,就在這樣的情況下,安平縣法院還是將我們的親人強行判了七年。根據《刑法》第399條,主審法官,安平縣法院朱慧卿等已構成徇私枉法罪。
我們強烈要求中級法院秉公執法,依法改判無罪,立即放我們的親人!我們要求檢察院立案調查,追究安平縣法院朱慧卿不通知家屬,枉法誣判,公安搶劫私有財產的法律責任!
我們的親人正直、樸實、本分,在物慾橫流的社會中,不唯利是圖,反而堅守做人的良知。她們都是可敬的人,應該得到好的結果。如王玉巒親人做生意時,不小心連接百元假幣,當場銷毀不再流通坑害百姓,進貨有時給了雙份額,如數退還。她們溫文爾雅,或熱情開朗。
當局關押判刑的不是罪犯,而是真誠、勇敢、善良並被公眾認可的好公民!有關機構和責任人必須承擔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責任。
就像一位律師對法官說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當我們的親人僅僅因為信仰問題就遭受殘酷迫害、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甚至死於非命,我們自己將如何面對?
十年來,無數的法輪功信仰者被勞教,被判刑付出了慘重代價,國家也消耗了大量的司法和行政資源,這種狀況應該盡早結束。正告負責此案的法官和檢察官,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關押、勞教、和判刑,都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遭到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這麼一件涉及上億人信仰權利的大事,靠強權打壓和政治欺騙還能維持多久呢?
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越來越多的家屬親友為修煉法輪功 的親人討公道,作為法官一定要依據法律辦案,守住良知底線,保持歷史清白,不能甘當中共的工具、任人擺佈,判決書上法官的簽名會留下永遠的犯罪證據和恥辱。就王玉巒、王芳等法輪功學員的個案而然,不能一錯再錯,犯下更大的罪惡,現在彌補還來得及,強烈要求河北省衡水市中級法院立即無罪釋放王玉巒、王芳兩名法輪功學員!
(責任編輯:謝正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