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俞建新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最資深的法官之一昨日表示,在複雜的刑事案的審理中,不應該再使用陪審團。但這一說法遭到紐省公民自由理事會的反對。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紐省最高法院法官麥克萊蘭(Peter McLellan)說,使用一組陪審員來決定某人是否有罪比使用陪審團要容易,也便宜得多。
他說陪審員可以和法官,甚至是一組法官並排坐在一起。麥克萊蘭法官認為一些案子對於陪審團來說太複雜。他在紐省大學法律學院的一個演講中說:「我覺得我們將面臨的挑戰是我們是否應該在刑事案的審理中繼續使用業餘的陪審團。」他說,「許多刑事案件都涉及醫學問題或法醫的高級專業知識。」
比如像吉拉姆(Jeffrey Gilham)這樣的案子,常常就停滯在法醫專家的證據上。吉拉姆弒父母的判決本月初在得到有關血液中一氧化碳含量的證據後被撤銷。法官麥克萊蘭就是上訴庭撤銷這一判決的法官之一。
他說,隨著案子變得越來越複雜,審理拖得也越來越長,人們也就越來越想避免履行陪審團的義務。
但是,紐省公民自由理事會會長墨菲(Cameron Murphy)認為,我們應該堅持陪審團制度。他說:「擺脫陪審團審案的危險是會有一種看法,即某個是精英法官的人,某個可能與普通社區沒有接觸的人將對(案子中的)事情做決斷。」
他還說:「我認為一個人被一大組不同背景的人組成的陪審團來評判是對該人的基本保護。這就是為甚麼人們認為這樣的制度公平,這樣的制度負責任。」
墨菲認為,去除陪審團將會對該制度造成更多的傷害,而不是克服了我們面對複雜證據的那些問題。但墨菲承認確實存在人們避免履行陪審團的職責的問題。
(責任編輯: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