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歐陽靜如北卡報導)美國聯邦立法部門正在考慮立法,向年收入50萬美元以上的網上零售商收取州稅。一旦法案通過,包括北卡州在內、因網絡交易而損失巨額稅收的各州稅務部門將如釋重負。
過去十年北卡稅務部門一直向網絡零售商施壓,試圖收取州銷售稅,並因此曾捲入與網絡零售巨頭亞馬遜(Amazon)之間的法律糾紛。早在2003年,北卡稅務局就要求亞馬遜提供客戶購物的詳細資料,從而徵收銷售稅。2010年初,稅務部門在華盛頓州對亞馬遜提取訴訟。該訴訟要求亞馬遜提供2003年到2008年間從亞馬遜購物的北卡購物者的名字、地址已及提供所購物品的清單和價格。亞馬遜認為該要求違反了客戶的隱私權,並於2010年四月對北卡州稅務局提出起訴。聯邦法官於當年10月裁定北卡州稅務局敗訴。法院斷言,沒有理由否決1992年的聯邦法令。
根據聯邦法律規定,互聯網公司無須向顧客徵收銷售稅,除非它們在顧客所在的州有實體形式,如零售店、倉庫或相關供應商,才可以收取州銷售稅。北卡網上購物消費者,可能都已經發現,有些網上商家收取州銷售稅,有些則不收。
2010稅務年,北卡網上購物稅務收入損失估計高達1億8千5百萬美元。預計到2012年該數字將增長至2億3千7百萬美元。長期以來,北卡州一直在努力收集網上購物銷售稅。這筆金額作為北卡州的居民被要求上報,但官方表示只收到其中極小的一小部份。
2010年10月上任的北卡羅州稅務局長大衛•霍伊爾(David Hoyle)曾表示,將致力於收取北卡州居民在網上購物的銷售稅。如果聯邦的網絡稅收立法通過,霍伊爾將無須再為此勞神費心。
網上購物雖不收州稅,但報稅人有義務向稅務部門呈報並交納這筆費用。北卡州稅務法規定,未付的銷售稅必須向稅務部門上報。當報稅人在稅表上簽字時,就是在承擔不支付銷售稅的風險。風險的大小可能取決於漏稅的多少。如果漏報的銷售稅涉及到需要登記的物品或大額商品,例如汽車或船,風險要高,因為稅務部門可以查本州的登記記錄;即使是這種情況,因為網絡購物沒有州內的購買記錄也因此會降低漏報的風險。而且,稅務部門沒有時間和人力去查看報稅人的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