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14日訊】針對接連發生的校車事故,有關中國校車的管理機制問題引起各方關注。教育人士認為,中國不妨從美國校車的管理經驗上尋求借鑒。
據自由亞洲報道,中國近期連續由校車事故引發的多起悲劇,再次使其教育投入不足以及校車管理的安全漏洞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雖然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在總理溫家寶過問下,日前公佈《校車安全條例(草案)》並強調賦予校車優先通行權。但這一匆忙出台的條例,能否及時解決中國學生每天面臨的生命安全危機?中國國家安監總局發言人黃毅在12月13日公開表示,連續發生的校車悲劇,凸顯中國在校車管理方面存在一系列的問題。
曾就讀北京師範大學、目前任職於美國新澤西州一所公立小學的副校長苗娟認為,美國在校車管理方面的安全經驗值得中國借鑒:
「我是副校長主管校車。我是主管另外還有三個老師幫我。每個小的鎮有的是市,教育局僱傭一個汽車公司做它的校車給它接送學生。他們的安全設施是我們教育局來管,他們也有他們的培訓。不好的話明天就可以不要它,合同就給了別人了。他們當然不想失掉這麼一大筆錢,所以好多校車也競爭,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會有甚麼事情的。」
根據美國交通部的統計數字,美國目前每天有近45萬輛校車穿梭於社區與學校之間,接送的學生每年達100億人次以上。而歷屆州、縣、區級政府對於校車距離地面的高度、自身長度以及交通行駛法規都有不斷的重新評議規範。這一機制已在美國的普通標準教育制度中存在了100餘年。
苗娟女士認為,中國的校車安全機制應著重政府監管部門與學校和校車公司間的監督機制建設:
「中國的學校有校車也好是單獨的校車公司也有好必須得立規章制度,得檢查它的校車,有個監察機構才行。看司機怎麼樣?有沒有執照?看它多少學生?超過以後有沒有上面的輔導老師看著學生。座位的安排有多少學生?應該抽查。在美國校車和學校基本上是獨立的。大部份還是僱外面的,簽合同的校車。簽合同的校車要辦校車公司要註冊的時候肯定要受過訓練,要不然它開不了這個公司。它肯定要通過不同的規章制度。中國沒有人,中國就是有一個學校自己管。沒有互相監督的問題。」
中國國家安監總局發言人黃毅也在週二強調,中國的校車安全管理不但需要採取切實管用的措施,還應明確和理順職責劃分。特別是各級政府的相關部門要真正做到各司其責,以形成校車安全監管的合力。設在美國紐約的「美中科技交流協會」會長謝家葉博士也認為,美國校車的運行機制從設備要求到人員管理方式都可以成為中國學習的借鑒:
「這可以從兩方面來說,一個方面在校車的裝備方面還是有比較嚴格的規定。比如它一定要配有停車牌、顏色,然後這個校車開在路上的時候其他的車輛要規避。校車本身的裝置再加上交通規則方面的配備。另外,校車要得到合同的話必須要達到某種要求,因為它都是有一定的規定,包括司機的訓練這方面都是有一定的要求,這樣才能夠做到萬無一失。我們說過在配備上要有統一標準,但是在管理方面也要有一個標準。這個不光光是這一個部門或那一個部門,是要統一,交通部門、教育部門、機械部門要統一地制定一些標準,這樣才能把校車服務得到完善。」
中國政府早在1993年就提出過要將GDP的4%投入教育事業的目標。但在江蘇豐縣星期一發生最新一起導致15名學生罹難的校車事故後,路透社發表的文章指出,中國宣稱將國內生產總值的4%投入教育已近20年,但這一目標至今不但仍沒有實現,甚至一些地方對教育的投入比重還有所下降。而這項校車安全法令能否得到各地政府的切實執行則更加令人質疑。
(責任編輯:葉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