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子病歷互通系統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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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穎香港綜合報道)為了加強公、私營醫療體系合作,香港政府建議設立全港電子健康記錄互通系統,並且訂立新法例保障病人私隱,違規可能要負刑事責任。政府12月12日開始就建議諮詢公眾2個月,預計2014年第四季啟用。

港府將動用7億元港幣,推行全港性電子健康記錄互通計劃,新系統可以將公私營醫院及私家診所的病歷互通,包括病人進行過的手術、所患疾病及化驗報告。電子病歷互通平台可以儲存700萬人的資料,病人可以自願參與,16歲以下的人士要家長簽署文件才可參與。

為保障病人私隱,醫療服務提供者需要在病人正接受護理,及獲病人授權和知情下,才可以查閱資料。每次登入看病歷,都要有病人、醫生的密碼和智能身份證確認。醫生只可下載部份個人資料及藥物敏感資料,其它資料只能在網上查看。不同級別的醫護人員會有不同權限,例如醫生可以上載藥物處方,護士就不可以。一些敏感病歷,例如:愛滋病,醫生都會看到,病人不能選擇不給醫生看。在醫生檢視檔案後,病人會收到電話短訊通知。如果有人在沒有經過病人同意下接觸資料,需負上刑事責任。

港府又建議新增法例,專門處理有關電子病歷的私隱問題,系統於10年間,需動用11億2,400萬元港幣。草案2013年交法立法會審議,預計2014年生效。

有私家醫生指,將病歷電子化有困難,過程需要不少人力物力,可能會讓私家醫生放棄參與系統,希望政府能向私家醫生提供技術支援或資助,鼓勵更多醫生參加。

有病人權益組織就對是否將所有病歷都放在系統上分享有所保留,認為應將較敏感的病歷加密,進一步保障病人私隱。但組織強調,互通系統對病人有好處,當病人在不同的醫院或診所求診,醫生可更快獲取所需資料,為病人診治。

(責任編輯:顏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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