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1月20日訊】 (一)享獲補貼基本條件
不論持哪國國籍人士,只要是住在法國,都可以享受家庭補貼(CAF)福利機構的服務權益,基本要求條件如下:
• 必須在法國有固定住所,且每年在法國居住起碼6個月以上。
• 如果屬於歐洲經濟區或瑞士邦聯人士,要履行上述居留條件的要求。
• 如果是歐洲經濟區或瑞士邦聯以外的外國人士,要給CAF提供有效居留證,證明本人在法國定期居住。
• 如果是沒有固定住所人士,則必須通過相關機構(如社會行動中心— Centre communal d’action sociale,或者是認可機構)來選定住所。
• CAF每年自動從國家稅務局拿到每個家庭的報稅檔案,由此來評估每個家庭應得補貼之多少。
• CAF會把每位報稅者的配偶或同伴一起考量家庭的整體收入情況,家庭收入包括在法國或國外的工資、失業金、社會保障津貼、退休金等,然後,根據家庭經濟來源的最高額來決定補貼的發放金額。
• 在某些條件下,如因為要照顧一個3歲以下或幾個小孩而停止工作者;或者是殘疾成年人,因不能工作而享受殘疾人補貼者(AAH—Allocation aux adultes handicapés);或者是有工作能力但經濟收入很差不得不接受社會團結資助者(RSA—Revenu de solidarité active);又或者是失業卻沒有得到賠償金者,CAF不把這些收入計算在家庭收入內。
• 在某些情況下,CAF會根據固定月工資來計算家庭年收入,從而執行定額評估補貼。
• 如果是分居、離婚或者守寡的情況,CAF將自事件發生的第二個月起,不再計算前配偶或同伴的收入。
(責任編輯: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