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傭台駐美官員劉姍姍放棄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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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7日報導】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外傭合約詐欺案,採取放棄保釋的法律策略,代表劉姍姍的律師沃肯表示,既然確定已盡速放人為原則,就別讓案件進入複雜的司法程序。

據中央社報導,劉姍姍的聽證會在上午9時30分進行,劉姍姍的律師沃肯(James Wirken)提前1個小時抵達法院準備,並與負責劉案的檢查官柯德斯(Cynthia Cordes)密談約20分鐘。

在被羈押數天之後,劉姍姍首度在法院上公開露面,進入法庭時,還與在旁聽席上的駐堪薩斯辦事處與外交部專案小組人員揮手致意。

聽證會一開始,先由檢察官柯德斯與律師沃肯分別提出主張。沃肯代表劉姍姍,表達要暫時放棄保釋聽證權利。故今天的聽證會只進行了約30分鐘就結束,劉姍姍因為放棄權利,會後也還押看守所。

沃肯(James Wirken)在劉案聽證後步出法院向媒體解釋,以實際角度看待劉案,如果進行交保,得涉及交出護照、限制出境與繳交保釋金等程序,雖然可以處理,但案件仍在進行;現在各方都瞭解,加快法律程序,保障當事人利益是最佳策略。

沃肯表示,既然當事人確定不想進入後續的司法程序,就不必將全案帶進牽涉罪行的聽證,到時牽涉廣泛,法院得組23人的大陪審團,多名證人都得出庭,所有事證都將於庭上呈供。為顧及當事人速戰速決的意願,所以做出放棄保釋的決定。

至於全案還得進行多長時間,沃肯說決定權在聯邦法官手上,可能數個星期,也可能要幾個月。

關於劉姍姍個人向法官認罪協商也是可能方案之一,沃肯解釋,認罪協商應屬當事人機密,內容不能對外公開;一般認罪協商只牽涉證人、律師、法官與當事人4方,不過劉案牽連極為廣泛,案件證人可能得包括美國聯邦政府、州政府、台灣政府、簽證簽發都在協商範圍內。

由於全案涉及台美政府主權爭議,沃肯解釋,決無受到政治壓力,處理案件期間與中華民國外交部人員、華府檢察官與聯邦檢察官保持密切互動;所謂速戰速決並非主要目的,是基於當事人劉姍姍的權益與顧及各方感受的策略。

今天在聽證會上旁聽的除了台灣媒體之外,駐堪薩斯辦事處副處長周道元,外交部北美司科長姜森率領的外交部專案小組成員以及一些僑胞,也都前往旁聽。除了大批台灣記者,也吸引了當地「國家廣播公司」(NBC)與「福斯廣播公司」(FOX),主要報章等媒體採訪。


駐堪薩斯辦事處副處長周道元於劉姍姍案公開聽證後,向國內外媒體說明政府立場。(中央社)


密蘇里西區聯邦地方法院舉行劉姍姍案公開聽證會,大批媒體於聽證會後,包圍採訪劉案律師沃肯。(中央社)


劉姍姍案在密蘇里州堪薩斯市引起當地媒體重視,電視台派出轉播車採訪。(中央社)

「堪薩斯城明星報」(Kansas City Star)負責司法新聞的資深記者莫瑞斯(Mark Morris)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人口走私問題在當地十分嚴重,由於案件涉及外國僱傭在美國工作卻與實際薪資不符的爭議,因此案件才會引起聯邦調查局與檢察署的高度重視。該報11日頭條報導劉案,引起國際媒體追訪,「美聯社」與「法新社」等新聞通訊社,接連報導劉案引發台美雙方外交豁免權的爭論。

莫瑞斯指出,劉案在當地的確是件大新聞,劉姍姍具台灣官方身分,過去與當地政府官員民意代表互動密切,當然會引起媒體重視。另一名當地記者也表示,劉姍姍身分特殊確實是引起媒體報導的主因,但案件本身涉及虐待、禁錮指控與工資爭議,在當地來說,可能都涉及嚴重罪行。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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