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呼籲政府加大碳稅立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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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謝如慧澳洲編譯報導)一份關於碳稅的最新調查報告警告說,碳稅定價方案的實施仍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聯邦政府仍需下大功夫向社會解釋方案的利弊,以及對天然液化氣帶來的影響。

據澳新社消息,本週五同時出爐了兩份關於碳稅的調查報告。聯盟黨為主的參議院報告批評碳稅是「沒有環境收益的經濟痛苦」,而為調查工黨19項清潔能源法案而成立的專門委員會在其報告中呼籲支持碳稅通過,但指出碳稅定價方案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政府在實施中仍需要作大量的解釋工作,確保受到影響的各方瞭解其帶來的影響,包括各自要承擔的義務以及獲得的機會。

這個由不同黨派組成的委員會在報告中呼籲聯邦政府加強對社會團體、企業、省級和地方政府的解釋,尤其是其實施給碳農業、清潔能源和能源效率領域帶來的機會,同時建議政府重新考量定價方案中對天然液化氣、冰箱和空調排氣的處理辦法。

委員會主席、工黨議員伯克(Anna Burke)女士認為碳稅政策是合理的。她說:「根據之前的證據以及公開的材料,碳稅方案為澳洲履行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進入清潔能源經濟的承諾提供了最全面、有效和合理的基礎。」並且「先行開發清潔能源的企業有機會實現可觀的經濟收益。」

參議院委員會報告對碳稅持完全不同的態度。報告預測到2050年碳稅政策將讓每個澳洲人付出4萬澳元的代價,稱「碳稅不會產生任何環境收益,只會讓人承受經濟痛苦。」報告呼籲國會不予通過清潔能源立法,認為政府沒有得到任何授權,並稱財務部的模型是有缺陷的,碳稅會損害澳洲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對邊遠地區影響尤其大,並且會抬高生活成本。

參議院委員會對碳稅實施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議。包括在立法前由參議院對財政部的所有模型開展獨立評估,由生產力委員會對碳稅進行實施成本收益分析;即使通過,立法不應該允許設置排放上限,不能限制未來政府對法案實施修訂或廢除的權力,且排碳許可證不應成為私人財產等。此外還建議,如果國會要批准立法,只有在經濟形勢好轉,並且各國就應對氣候變化達成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協議的情況下,才能向實施碳交易體系邁進。

根據聯邦政府的計劃,從明年7月1日起,碳稅將按每噸排碳23澳元的固定價格徵收,到2015年轉為碳排放交易(ETS)。碳稅方案將於下週提交眾議院討論通過,12月通過參議院正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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