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0月06日訊】(新紀元周刊243期,記者駱亞報導)8月30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其中祕密拘押異見人士合法化的新規定,外界普遍擔憂將導致祕密拘押氾濫成災,對異見、維權人士的打壓越演越烈,甚至被當局監視居住、刑事拘留或逮捕後,可能因當局使用種種藉口而處於長期失蹤的狀態。
中共全國人大8月底推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歷時一個月。修正草案擬明確「無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及「通知可能有礙偵查」幾種情形,可以成為對當事人實施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後,不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的理由。而「無法通知」等上述幾種情形,完全可能成為偵查機關適用於一切案件的「口袋」理由,導致偵查機關可隨心所欲決定是否通知家屬,「祕密拘捕」將氾濫成災。
新規定等於將祕密拘押異見人士合法化,他們被當局監視居住、刑事拘留或逮捕後,可能因當局使用種種藉口而處於長期失蹤的狀態。目前公檢法及律師界、學界各方博弈正在最後的較量之中。一些維權律師和民主黨人打破沉寂現身說法,披露被失蹤、監視居住等情況,藉此希望引起社會更強烈關注和警覺。各界擔憂這個草案一經實施,中國將徹底淪為特務治國的警察國家。
韓一村:司法嚴重倒退
北京著名刑事辯護律師、憲政學者韓一村律師接受《新紀元》採訪,認為就修正案的本質來看,其實是嚴重的司法倒退。「很多條款違背了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侵犯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事實上也限制了律師的職業權力。」
修正案這次是第三次,與上一次1996年相隔15年。他指出,人大拋出這個修改草案與人們期望落差太大,激起了整個律師界強烈地反響,很多律師上書到中國人大。「我認為國家立法,不管是哪部法律,都應該維護公民權利的。《刑事訴訟法》立法指導方針應當是保護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訴訟權利,規範司法機關的司法權,防止他們濫用司法、侵犯人權。這是立法《刑事訴訟法》的指導原則。應該從總則上體現保障人權這個宗旨。」
韓一村律師就具體條款分析,「比如監視居住、拘留、逮捕這些個刑事措施的時候,只要指控它列舉的幾種情況比如『無法通知』就可以不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屬,這個條款一旦通過,就給他們祕密逮捕或隨意抓人提供了法律依據。中國古代的『錦衣衛』就會重返社會,人權會遭到普遍踐踏。
「另外,《刑事訴訟法》還賦予警察『祕密偵查權』和『技術偵查權』。所謂祕密偵查,他就可以不持搜查證,直接翻牆入戶撬門進來,直接搜查你的東西,窺看你的隱私;所謂『技術偵查權』實際上它是允許警察竊聽我們的通話內容,甚至還可以偷取我們的電腦資料,這都是一種流氓手段。」
江天勇擺脫恐懼,披露被失蹤歷程
自中東和北非風起雲湧掀起反獨裁浪潮之後,中共當局極度恐懼茉莉花革命在中國出現,從今年2月開始製造恐怖氣氛讓人人自危,中國的維權律師首當其衝。一批敢言的維權律師,包括江天勇、滕彪、唐吉田、唐荊陵、金光鴻、劉士輝、 李天天等先後失蹤,當局不給任何下文。這批失蹤的維權律師經過長短不一的迫害後再陸續被釋放,意圖藉此讓他們永遠噤聲。
9月10日,總部在美國舊金山的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將今年的「傑出民主人士獎」頒發給在中國大陸的著名維權律師江天勇。得獎後的江天勇首度打破沉默,接受數家外媒的採訪,首度向外界披露今年他被當局非法關押兩個月的痛苦經歷。在關押期間,24小時被監視,進行所謂的「挽救教育」,還被蒙著頭接受審訊,遭到暴力毆打,精神和肉體都遭到折磨和摧殘。
他希望這段經歷能警醒大家,重視刑事訴訟法修改草案的荒唐和危險,如果修正案一旦通過,中國民眾的處境將會進一步惡化。之前失蹤十多天的北京維權律師金光鴻,也被曝曾被關過拘留所,後被送進精神病院強行「治療」打針吃藥,並遭到暴力毆打和強行灌食。而上海維權律師李天天因失蹤期間遭到精神和肉體的折磨,獲釋後她立即宣佈寧願做妓女也不做中國律師的悲慘宣言。另外維權律師劉士輝也在上個月打破沉默,公佈自己失蹤這段時期的悲慘經歷,包括酷刑、自己被剝奪了老婆、居住的房子及30多萬的律師費的財產權利。
何德普夫婦曝光 監視居住是酷刑
中國民主黨人何德普為抵制惡法,向全國人大寫了公開信,他表示,在02至03年期間,他被公安局監視居住過85天,並親自感受中國的監視居住制度是最殘忍的酷刑制度之一。
期間,他被扒光衣服按在一張木床上,27名看守看管,四人一組,每兩小時一換崗。根據規定被監視居住人的手腕和腳腕應在看管人員的視線之內,被監視人只准躺在床上,不准下床。
「當時是冬天,只有一床人造棉的薄被子,室內無暖氣、無窗戶,每天只供應三片蔥頭或五片蘿蔔以及兩個小饅頭。上、下午各提供一小紙杯水,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不准我刮鬍鬚、不准理髮、不准剪指甲、不准洗澡。」由於長時間一個固定姿勢躺在木板床上不准動,他皮膚很多部分都爛了,下床接受國保警察的提審自然成為一種「幸福的享受」。
他還表示沒有立法前,已經有千千萬萬的人由於「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遭受各種酷刑折磨,現在當局想通過立法,名正言順地對更多的國民實施「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權力,這是非常可怕的。「請全體國民提高警惕,也包括提議修正案通過的糊塗者們,這部法律一旦通過,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內吃苦頭受酷刑的有可能也有你一個。」
何德普的妻子賈建英認為監視居住應該有家屬書面通知書,不應有例外。「我的丈夫何德普被抓走的11個月里,我不知道他被關押在哪裡,是生是死無人告知,我一次次去公安局問,去看守所找,都是被告知不知道。很明顯,此次草案是想把監視居住不通知家屬的範圍擴大,讓更多的家屬,承受我所蒙受過的苦難。我想,作為一個對社會負責的人,有責任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告訴大家,把自己的意見反映給全國人大。」
陳永苗認為來自公安和政法委的試探
中國著名憲政學者陳永苗接受《新紀元》採訪表示,這個修正案添加了一些惡法條款,例如說不通知、祕密逮捕、長期失蹤合法化,事實上這些情況都會侵犯基本人權。律師和記者是屬於市場化扶持的自由力量。修正案的細節實際上是往警察國家方向發展,專政把法律當靶子,沒有司法獨立。他介紹因為地方政府在維穩時可以隨便動用條款,把報導地方負面新聞的記者隨便給抓起來。維權律師和記者這塊的自由力量實際上跟修正案的方向是相反。維穩機制在強化,跟市場經濟本身形成的自由力量在衝突,因此他們受到刑訴法修正案制裁的概率比較大,反對的呼聲最為強大。
他還認為對修正案的反彈,還有一些代表官方的發言都抨擊的比較嚴重。「例如軍方的梁光烈防長聽取了軍委法制局相關彙報,他不贊成搞祕密拘捕和隨意監視,轉述社會主義法治也要保障人權。所以現在對這一個法案的支援力量只是公安系統。我預計明年的3月份可能通過不了。它是一次來自公安和政法委的試探,一次依法試探,不會強力推行它通過。」
陳有西律師也表示,「兩祕」不能入法的呼籲已經引起高層關注,學界要繼續窮追猛打,阻擊這種法制大倒 退,因為這涉及所有公民的基本生活權利。
朱婉琪:中共跟普世價值背道而馳
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接受《新紀元》採訪表示,中國的維權律師非但被自己的政府非法迫害,得不到法律救濟,中共政權竟還敢公開制定違反強迫失蹤國際人權法的規定,直接用來剝奪這些律師及正義之士的基本人權。
「『強迫失蹤』是屬於國際法中的強行法(jus cogen),換句話說,即使中國還不是聯合國《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的簽約國,也必須遵守強迫失蹤的禁止規定。中共敢在刑事訴訟法中直接制定違反國際人權法的規定,可以說是彰顯了中共暴力維穩的決心,是利用這些修法來清除中共維穩的法律障礙;這種把違反國際法的規定公然制定到國內法裡的做法,充分顯示了中共對失去政權的恐懼。我們在國際上會繼續聲援江天勇、唐吉田等維權律師和所有被中共強迫失蹤的正義人士!希望他們堅持下去。他們是中國走向民主法治的希望。」◇
本文轉自243期【新紀元週刊】「焦點新聞」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