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正式出台反恐條例 濫用刑法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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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10月29日中國人大常委通過有關界定恐怖活動、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的條例。引起外界的質疑。有律師認為擴大恐怖的界定範圍,導致濫用刑法。有民眾就認為中共出台條例實質是藉機再次打壓異議人士,而真正的恐怖組織就是中共本身。

律師:界定模糊自由裁量權過大

據中共官方喉舌新聞網報導,29日中國人大常委通過關於加強反恐工作的決定草案,決定稱,恐怖活動是指以製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為目的,採取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行為,以及煽動、資助或者以其它方式協助實施上述活動的行為。

人大對反恐的解釋,引起了外界的質疑。據法廣報導,根據國際人權公約,直接引起社會失序的暴力的言論,才可予以限制,中國的反恐條例未免過於寬鬆,易被當局濫用。條例中煽動一詞容易給執法機關濫權。

北京一位李律師告訴大紀元記者,這個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確實比較模糊,給執法留下過多的空間,自由裁量權過大,入罪的範圍過大。他認為應當去掉煽動二字。他還說:「涉及罪與非罪,根據立法法第八條的規定,應當由法律規定,對於法律的解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解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負責相應的司法解釋。」

北京的維權律師江天勇對美國之音表示,這部法律的執行是授權性質的,也就是說,為了方便執法部門的維穩,為了應急,說誰是恐怖份子誰就是恐怖份子,難免將反恐擴大化。

學者:中國人隨時被定為恐怖份子

獨立評論員鄒巍向大紀元記者介紹,「人大是立法機構,如果擴大了對恐怖活動的解釋,對法律原則的破壞肯定是最厲害的,它是源頭上破壞。根據當局的這個反恐怖法決定,大部份老百姓的不滿、哪怕是思想的不滿都可以定為恐怖行為。這個框可以將中國大陸所有人隨時定為恐怖份子。」

有關這個反恐怖法的決定出台背景,鄒巍認為,是因為中東茉莉花革命形成的社會轉型令中共特別害怕而制定。人民向政府告狀訴冤被認為是「恐嚇政府」,訪民上訪,引起政府恐慌,所以就是恐怖份子,這個邏輯很荒謬。


誰恐怖?這個孩子長大後,不知會不會成為梟雄?(網絡圖片)

中國異議作家殷德義則表示,百姓現在被自己的恐懼所控制,戰勝恐懼,是國人必須經受的一個過程。而權力,出於對百姓恐懼已經發瘋了!因為不是通過民選的權力,則自始至終伴隨著恐懼。


誰是恐怖組織。(網絡圖片)

上海維權人士察文君、張君令一致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共產黨是一個暴力犯罪集團,是中國人民一切苦難的根源,它自身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恐怖組織。

「反恐條例的實質是再一次打壓異議人士的一種手段,現在官民矛盾升級,各地都在發生軍警與百姓大規模的衝突,出台的條例將加劇衝突,好似乾柴與烈火關係」。察文君說。

張君令認為不斷使用恐怖暴力手段令中共維持其統治權,這個反恐怖條例出台,意味新一輪白色恐怖的開始。也是它62年的血腥統治以來,週而復始,屢試不爽的手段。不過有學者分析指,現在的中國民眾基本都能夠分辨及看透中共的伎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正義永遠站在勝者一方。

(責任編輯: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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