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0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伊鈴多倫多報導)溫哥華本拿比市的華裔女子胡雅婷失蹤案,震驚加拿大華人社區,以最壞的結局告終。胡雅婷疑遭分居丈夫牟忠明殺害,留下一雙稚嫩的孩子及悲痛欲絕的父母和親友。
人們在憤怒譴責和痛斥嫌犯的同時,是否需要對其社會與家庭內部的成因予以探究?已經或正在走向成家立業的一代華裔移民,生活在兩種不同文化交錯的異國他鄉,如何處理壓力與責任承擔的關係;華人的心理與精神健康問題;華裔女性在家庭暴力中所承受身心傷害,已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
研究資料顯示,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受害最大的是孩子。兒童的情緒發展,會受幼年時期的記憶影響。如果孩子在他的幼年時受過驚嚇,就會在他的情感記憶裡留下驚嚇的痕跡,在以後的人生裡遇到類似事情時,會加大受驚嚇的程度。
多倫多婦女受虐避難所心靈創傷諮詢師林龍珍說,未成年人是最易受家庭暴力的群體,他們的身體、心理髮育還未發育成熟,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對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對孩子傷害巨大而又無法癒合。那些生活在家庭暴力之下的兒童更易施行家庭暴力,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更易受到情感和行為的困擾。可以說,兒童在家庭暴力事件中,比直接受害人更為弱勢,更需要保護。
因此,女性往往在做離婚決定時,孩子是一個重要的因素。選擇留下還是離開,都是為了孩子,這一個十分矛盾的對立體。保護孩子是女人的天性,儘可能降低對孩子的傷害,以孩子的利益作出決定,是女性必然的選擇。
家庭暴力現象普遍 女性首當其衝
家庭暴力是人類社會既悲慘而又十分普遍的問題,遍及所有的民族,所有的文化背景。大人打孩子,孩子打母親,丈夫打妻子,後輩打老人等。據研究資料顯示,家庭暴力事件中,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男性受害者約占10%。
在加拿大的華人社區,由近親到仇視,再發展到人倫慘劇,這樣的實例屢見不鮮。據多倫多華人家庭輔導中心幹事區慕啟介紹,每年因家庭暴力來輔導中心做情緒輔導的達500多人,其中有100多人是從法庭轉來的。受害者大多數為30歲左右的女性。
A女士30歲,有一個男孩。她和丈夫是大學時的同班同學,她丈夫先移民到加拿大,再申請她過來。A女士來到這個陌生的環境,誰也不認識,沒有任何親戚朋友,對加拿大社會資訊一概不知,更不了解法律援助系統。唯一的親人是她的丈夫和孩子。可是她的丈夫對她並不關愛,日常生活百般刁難,稍不如意,對她非打即罵,並時常對她進行性虐待。事後還恐嚇A女士:「家裏的事不要對外人講,否則,就把你送回中國。」
A女士百般忍耐,期望等孩子長到16歲時,就自己離開這個家。可是孩子現在只有8歲,怎麼熬下去?時間久了,發現在頻繁的家庭衝突中,孩子受到很大傷害,甚至有時孩子模仿他父親的行為,一不開心,就對A女士發脾氣,動手打她。後來,A女士患了抑鬱症,在看心理醫生的過程中,心理醫生了解到A女士的遭遇,報警了。
B女士懷孕9個月,被丈夫飛起一腳踢倒,從一樓滾到地下室,導致大流血,孩子流產而死。醫生在詢問病史的過程中了解到B女士受到暴力摧殘,醫生報警了。雖然B女士的丈夫沒有被控謀殺罪,但刑事拘留是免不了的,不得不走一系列法律程序。
C女士結婚10年,有2個男孩,丈夫在加拿大屬於年薪10幾萬的白領階層,C女士也受過高等教育。結婚10年來,她丈夫的暴力行為一直存在,開始是小打小鬧,C女士一直忍受,覺得還沒有到生命受到威脅的程度,後來情況越來越嚴重,最後一次嚴重到恐怖的程度,C女士認為繼續跟他過下去,說不定那天會被他打死,決定離婚。結果男方被拘留,也失去高薪工作。
區慕啟說,這些個案大部分是通過第三方報案,如醫生、老師、社區工作人員。中國人習慣家醜不可外揚,加上中國女性的寬容、忍耐、同情心,即使遭受很嚴重的傷害,甚至決定離開,很少人會把對方推到法庭。因此,華人社區的家庭暴力事件能作統計的,實際上只是冰山一角。
至於同樣屬於家庭暴力的語言歧視,精神虐待、經濟虐待,在華人中十分普遍,有人粗略估計,80%以上家庭都有類似事件發生,只是中國人不認為是家庭暴力。比如:「你要這樣幹,我就打死你。」「你不聽我的,我就把你送回中國。」「你也有一雙手,要花錢自己掙。」等等;男人一不順心,回家罵人甩東西、發脾氣、出手打人,已是司空見慣。
如此多的不正常事件,在「和為貴」背景下,華裔女性用她們的忍耐、寬容、同情以及自己巨大的承受和犧牲,把許多本該屬於自身的權益、需要法律扶助的事情,從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社會把女性的價值貶低
在華人社區,男人普遍認為:「在加拿大,兒童和老人第一,女人第二,男人第三,」言下之意是男人被壓在最底層。他們認為加拿大的法律太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了。確實,從法律條例、法律程序上看似乎挺保護女性的,但實際內涵到底如何?
多倫多婦女受虐避難所心靈創傷諮詢師林龍珍說:「毫無疑問,加拿大的法律對婦女提供的保護絕對比中國的法律要好的多。但是,還遠遠沒有達到婦女所需要的程度。」
「是,這些受害婦女被法律保護,住到了避難所;她們的丈夫也受到了法律的懲罰,或者其他制裁;可是這些女性在經歷事件的過程中,心靈上所受到的創傷很深很深,不是判對方幾年刑,或者經濟上安撫一下就能得到補償的,不是。」她說。
林龍珍說:「家庭暴力是以性別為基礎的,實際上是男性和女性在家庭裡權利和控制的較量,當男性在生理上佔優勢時,於是拿出來虐待女性。其深層原因是男女不平等。事實上,女性從來都沒有得到過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包括加拿大的女性。如果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家庭暴力永無止境。」
「社會把女性的價值貶低了,女性從事的工作收入總是比男人低,比如說保姆,幼兒園的老師等,一個小時的工作才10幾塊。這些工作其實是很有價值的,做得好對孩子的影響很大。所以女性做家務、照顧孩子等工作,這個價值沒有得到足夠的承認。男人也沒有認可妻子對家庭的貢獻。認為他掙錢養著她,因此作妻子的在花錢方面就受到限制。」她說。
她說,無論是社會理念,還是法律體系,都沒有給婦女足夠的支持。在婦女避難所,竟然有50%的受害婦女,被她們的丈夫反告,避難所不得不要為這些受害婦女打官司。即使對方也受到了法律制裁,按照法律程序給予孩子撫養費,家庭財產分割,但有的男人會鑽法律的空子,做一些手腳,讓女方得不到她應得的部分。
家庭法律專業律師Eva Mak說,在華人社區處理離婚財產案例中,常常遇到無法查到當事人財產的去處,特別是他們把錢轉到國外,就很難取證,也難有足夠的金錢和時間來打贏官司。
社會大環境對女性支持有限
據報導,警方在調查胡雅婷案件時,曾關注其家庭氣氛,她曾經躲到婦女庇護中心。在她的遺物中找到一本有關家庭暴力方面的書籍,上面有她閱讀時的劃線。可以想像,她曾試圖尋找解決家庭暴力的途徑。作為一個生活的在異國他鄉、有著兩個幼年孩子的年輕女性,走到分居的地步,曾經經歷過怎樣的內心掙扎和痛苦抉擇。
華裔女性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離婚的。在這個「萬不得已」之前,女性已經承受了巨大的身心傷害,心理底線已經崩潰,最後才作出不得已的決策。
林龍珍說,在華人社區經常聽到這樣的聲音:為了孩子,只能這樣了,靠自己去調節自己的心態。「反正已經結婚了,後悔也沒用了,男人都這樣。」很少聽到:「反正他也幫不上什麼忙,還不如自己出去獨立生活。」
她說,社會的大背景對離婚的女性和男性的看法不一樣,對女性的責怪遠遠多過男性。因為整個社會的權力實際上絕大部分被男人控制,它肯定會製造一種社會輿論有利於男性,在中國更加如此。「女性承受了太多的東西,特別是華裔女性。內在的、外在的、家庭的、經濟上的等等。『你沒把男人看好,你沒本事把男人調教好。』女人也自覺不自覺認為『離婚』很難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離婚就是承認自己失敗。」她說。
林龍珍說,即使生活在困境的女性,仍然得不到外界的理解。「既然這麼難受,她為什麼不離開?這麼沒用,不能自立。」人們沒有想到她受承受的壓力,她需要考慮很多因素,對孩子的影響,對未來的不確定性,誰來支持她做出決定;也許她要暫時承受很大的經濟損失,今後要一個人培養孩子。即使是職業女性,一個人養孩子也是相當難的。還有社會對女性的責怪等,她要考慮到因素很多,不能把問題簡單化,不是一個一分為二的問題,每一個個案情況不同,需要十分謹慎對待。
對不健康的關係說不
到底是如加拿大社會那樣,鼓勵女性拒絕家庭暴力,獨立生活,還是象中國女性一樣忍?這是一個十分難以回答的問題。
林龍珍認為:「和為貴」有它可取的部分,可以通過交流、溝通,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一般的夫妻摩擦中,學會一些有效的溝通技巧,把自己的感受告訴對方,讓對方慢慢了解你所承受的痛苦。但前提是,這個男人是尊重你的。
她說,有一種男人,他永遠意識不到自己負有責任,認為所有的事情都是女方不對,可以找到各種藉口、理由來把責任加到女方身上。「我打你是因為你惹我生氣,逼得我打你。」他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才導致關係越來越向不好方向發展。
「這種男人對女人有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對女性有非常強大的控制欲,認為女人是屬於他的。但不是伴侶之間的相互屬於,而是單向控制。他永遠不會考慮對方的感受、對方的需求、對方的觀念等。這種人永遠不會改變。他骨子裡沒有把妻子當作一個平等的伴侶,認為嫁了他就是他的人,他有權利控制。」她說。
林龍珍說,在這種不健康的關係裡,女性沒有任何幸福可言,只能悲慘的耗完自己的一生。遺憾的是,許多生活在這種不健康關係裡的女性,往往意識不到自己的處境,仍然抱著幻想,期待有一天發生奇蹟,男人會改變,並且善待她。
(责任编辑:滕冬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