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洩露經濟數據 中共兩官員被判刑

【大紀元2011年10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東光編譯報導)中共人民檢察院周一(24日)公告,因洩露國家機密,曾任職中國人行金融研究所的伍超明與原任職於中共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副主任的孫振,分別被判刑6年與5年有期徒刑。另外還有四名證券從業人員也因涉及洩密經濟機密遭到逮捕。

MSNBC新聞網25日報導,這起判決凸顯,中共官員很容易透過身邊的經濟敏感資訊賺黑錢,同時也凸顯中共的隱私法極為不透明,因此中國的股市經常受到這些政府「沉默的手」上下操弄,也因此提早取得這些內線消息變得特別有價值。

中共國家保密局副局長兼新聞發言人杜永勝周一表示,部份被逮捕的官員並沒有出售機密給券商,而是在付費的「邀約演講」中將經濟趨勢的訊息透露給想領先取得消息的公司。

中共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在聲明稿中警告,政府將「嚴懲」那些試圖從洩密中獲利的人。他說:「重要經濟數據提前洩露,危害大陸經濟運行秩序,干擾市場公平競爭,是一種社會危害性非常嚴重的洩密犯罪。」他強調,未來檢察機關將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原則,依法查處,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李忠誠還表示:「部份媒體機構,特別是外國媒體組織,試著去預測中國的經濟資料,我想這是正常的。」但他說,某些記者也利用「後門的管道」來證實國家機密,「這是不允許的,」「我願意提醒我們這裡的媒體朋友遵守中國法律與法規的重要性——否則,你將會受到法律的約束。」

《華爾街日報》報導指出,那些與業界關係良好的政府學術與分析智囊,在和投資銀行及其客戶開會時經常求索顧問費。

不過,哪些資料是國家機密呢?去年,中共頒布新法,表面上是為了抑制洩漏國家機密的數量與範圍,但專家質疑,所謂國家機密的定義仍然模糊,很可能被利用來對付政治反對勢力。

根據中共的法令,國家機密約可分為以下七類:

1. 關於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的秘密事項。
2. 在國防建設和軍隊的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活動、外國相關活動與對外國承諾要保密的秘密事項。
4.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5. 關於科學和技術秘密事項。
6. 關於為維護國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活動秘密事項。
7.其他被主管機關列為國家機密的事項。

由於以上的定義仍然相當模糊,許多外國商人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被逮捕。最顯著的例子是澳洲商人胡士泰,因竊取國家機密被判處10年徒刑。另一例是美國地質學家薛峰,於7月5日被中共法院判處8年監禁徒刑,罪名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指涉及取得石油產業相關的資訊)。這兩名外籍人士都是在國家機密法令頒布之前被起訴和判刑的,但新法令似乎也幫不了他們的忙。

不管將來相關的法令是否會更清楚定義國家機密,顯然不會改變的事實將是:中共貪腐的官員仍會有效地遊走法令的邊緣,而外商機構也很難脫離中共計劃經濟的掌控。

(責任編輯:畢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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