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加大力度驅逐違反人權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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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田清編譯)在美國估計有幾百甚至上千個犯下人權罪和戰爭罪的外國人,他們多數持有合法簽證滯留美國。在最近幾年聯邦政府加大力度驅逐違反人權罪犯,已經獲得初步實效。

《洛杉磯時報》報導,根據一份起訴書的內容,卡洛斯·格拉薩·洛佩斯(Carlos de Graca Lopes)於2001年起擔任佛得角(Cape Verde)共和國的聖馬蒂紐監獄(Sao Martinho Prison)主管,他在任職的五年時間採取鐵腕統治。他下令毆打及虐待犯人超過 150次,施行酷刑,包括向犯人臉上噴水使他們無法呼吸,把犯人銬在鐵柱幾星期等。

佛得角是位於非洲大西洋海岸的島國,儘管佛得角政府下令洛佩斯在接受調查期間必須留在當地,他還是在2006年拿到了美國的旅遊簽證,一到美國便快速消失。

在美國有幾百甚至上千個像洛佩斯這樣的人權罪犯和戰爭罪犯,雖然聯邦移民官員一直想找出這類犯人並加以驅逐,防止他們入境,並懲罰違反人權者,但這樣的努力在過去幾年才見加強。

2009年,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開辦了侵犯人權和戰爭罪犯中心(Human Rights Violators and War Crimes Center),由歷史學家、調查人員和法律專家組成,他們的工作是辨識並追蹤世界各地侵犯人權罪犯以及戰爭罪犯。

他們的努力引發了幾起高規格的逮捕,其中包括加州莫雷諾谷(Moreno Valley)的一名武術教練和聖安那(Santa Ana)的一名維修工人,他們被控於瓜地馬拉內戰期間屠殺至少160人;還有喬治亞州一名男子被控於波士尼亞戰爭(Bosnian war)期間加入塞爾維亞(Serbian)民軍殺害數千人;芝加哥地區一名雜貨店工人因為在盧安達的種族滅絕罪和戰爭罪而被通緝。

將近10年前,大赦國際發表的一份報告稱,美國為酷吏的避風港,有1,000多名住在美國的違反人權人士。當時,聯邦官員沒有投入多少資源來進行追蹤。不過,一直在處理驅逐納粹戰犯的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官員,逐漸把工作範圍擴大到中美洲、波斯尼亞、盧安達和其他國家的罪犯。

隨後的幾年中,逮捕數量升高,而且司法部也成立了與移民局戰犯中心類似的單位。

移民局的侵犯人權和戰爭罪犯中心現有28名全職人員,包括律師、研究人員和分析家。他們利用美國政府解密的文件和其他資料來找出可能的罪犯。目前已經收集3,000多名侵犯人權的名單,並與美國探員及負責審批簽證的官員共用這份名單。

過去幾年,美國國會已經立法允許起訴在海外侵犯人權的罪犯,人權團體對此表示讚揚。

不過,這些法律只涵蓋立法通過後的暴行,有時只適用於美國公民或軍隊成員。目前為止,只有賴比瑞亞前獨裁者查爾斯‧泰勒(Charles Taylor)的兒子(Chuckie Taylor)一人被成功起訴。泰勒於2009年被定罪,他被判處97年的有期徒刑。官員表示,這些嫌犯更多時候會判以較輕的罪名,之後可能以驅逐出境告終。

即使是較輕的起訴都得進行廣泛的調查,通常包括前往嫌犯的來源國,與證人會面並收集文件呈交法院。

移民局發言人納瓦斯(Nicole Navas)指出,2004年以來,該局已經以違反人權逮捕了200多人,並驅逐了400多人。目前還有涉及約95個國家的超過1,900起案件正在處理中。

上面提到的洛佩斯在抵達美國後,去了麻州的Brockton,該市靠近波士頓,而波士頓大約有10,000人來自佛得角。

作為七個孩子的父親,洛佩斯找到一間公寓,並得到了一份臨時工作。移民局探員在獲得聯邦調查局在塞內加爾的密報後開始跟蹤他,在洛佩斯抵達美國約一年後,當局發現他在雜貨店做冷凍比薩。

知情人士表示,探員並未告訴洛佩斯他回國後會面臨的處境,而是以簽證逾期居留逮捕他,並觀察試探他的反應。

根據法庭記錄,洛佩斯並未接受被驅逐出境,而是申請政治庇護。

他在申請書上寫道:「我從來沒有因為任何罪行而被正式起訴。」他在移民法官面前也是這樣作證。

由於這些偽證和其他的回答,洛佩斯因為詐欺、濫用簽證及偽證遭到美國的刑事起訴。他承認有罪,並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49歲的洛佩斯去年服完刑並於2010年9月被送回佛得角。他現在被關在一個軍事基地等待審判。

(責任編輯: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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