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0月21日訊】「六四暴徒」獲釋後的苦難生活。
李金棟
李金棟,1946年1月2日出生,被捕前系北京市崇文區體育館路房管所木匠。
1989年6月3日晚,李金棟在公安部南門目睹了戒嚴部隊裝甲車橫衝直撞的場面,4日凌晨在位於二環路的馬克西姆餐廳前目睹了從北京站方向湧來的一隊戒嚴部隊士兵,邊用衝鋒槍掃射邊向天安門方向推進的場面。4日上午,他在天壇公園東門向一群自發聚集的市民講述了其見聞。他於6月12日被逮捕,1990年初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1995年6月11日從北京市第二監獄刑滿獲釋。
每次回憶起被捕入獄,李金棟都會想起四個字:公報私仇。他清楚地記得那天他演講時,恰逢體育館路派出所的所長和民警穿著便服路過,看他在演講,沒說什麼就走了,但8天後他就遭到逮捕。李金棟一直認為:在他遭到逮捕前不久,體育館路派出所的一個警察曾為搭建自家小廚房讓他給做個門,他沒理會,是派出所為了報復他,才把他抓去湊數了。
李金棟先後在北京市第一監獄和第二監獄服刑,由於他有木匠的手藝,在監獄裡基本沒受過什麼罪,但也沒能因此減刑。
1995年出獄後,李金棟找到原單位要求繼續上班。單位領導說:「你早被除名了。」李金棟說:「咱們單位的XXX也是參與六四被抓的,為什麼他能恢復工作、我卻不能?」領導說:「他是勞動教養,你是判刑;他是人民內部矛盾,你是敵我矛盾。」無奈,李金棟只好自謀生路。他開始是在龍潭湖早市賣衣服鞋襪等小百貨,後來早市被取締了,就改為在自己家門口擺攤,再後來城管的執法人員三天兩頭找麻煩,他索性就改為賣菜——這樣一直幹到2006年。
2006年夏的一天,李金棟突然暈厥,被家人送去天壇醫院急救,醫生診斷為「腦血栓」及左半身麻痺。他為此花了數千元的搶救費和藥費,3個月後才基本痊癒。2008年春,李金棟再次犯病,這次被天壇醫院診斷為「腦血栓」和小腦萎縮,以及左半身癱瘓。2010年10月,李金棟第三次犯病,被家人送到解放軍307醫院就診。醫生要他繳納一萬元的住院押金,他說沒錢,醫生說:「沒錢就拿點藥回家慢慢養吧。」之後醫生給他開了1,000多元的藥品。恰巧那天兒子發工資,趕去醫院把這筆藥費付了。經歷了3次腦血栓後,李金棟左半身已經徹底癱瘓,走路要依靠枴杖拖著左邊身子,一步步地挪。
李金棟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已經成家並且已有小孩,但夫妻倆的單位都不景氣,每月收入僅夠維持自己的生活;二兒子未婚,無固定工作,也幫不上父親的忙。
目前李金棟的經濟來源主要是老伴兒每個月的2,000元退休金,還有街道辦事處每月發的200元老人補助金(只有65週歲以上的才能享受)。老伴兒退休前是北京市花木公司工人,1997年退休,目前患有嚴重的「糖尿病併發症」和高血壓。為了省錢,老伴兒在家裡使用「腹膜透析」,一天自我透析4次。老兩口的2,200元基本上都用在看病、吃藥上了。
前不久,李金棟向老伴兒提出離婚。老伴兒問他為什麼,他說:「離了婚,我可以每月從政府那裡領到500元最低生活保障金,能比現在多300元。」老伴兒哭著說:「都老夫老妻了,那麼多艱難的日子都過來了……以後不許瞎想,不許瞎說……」
石學之
石學之,1940年4月6日出生,北京人,被捕前系北京市國營北郊農場工人。1989年6月4日上午8時許,石學之出於對政府殘暴屠殺學生及市民的義憤,在北京航天航空大學東門外放火燒燬戒嚴部隊的一輛卡車,6月16日下午被全副武裝的戒嚴部隊士兵及公安警察抓捕。
1990年3月12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處石學之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石學之不服,以「量刑過重」為由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同年4月高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993年4月,石學之的刑期被改為有期徒刑,2007年6月25日從延慶監獄刑滿獲釋,目前正在服剝奪政治權利5年的附加刑。
在18年的牢獄生活中,最令石學之刻骨銘心的是1995年在北京市第二監獄被關7個月禁閉室的那段往事。當年他在12中隊(該中隊也稱「暴徒隊」,95%的服刑人員都與「六四」沾邊)服刑,中隊的勞動任務是生產一次性乳膠手套。石學之略懂英文,從包裝紙箱上的收貨地點看出手套是出口到美國紐約、洛杉磯等城市。石學之的工種是對已經做好的乳膠手套進行「初檢」。由於每天勞動20個小時左右,犯人們疲憊不堪,石學之想把他們在監獄的情況告知國際社會,於是書寫了許多卡片和紙條夾在乳膠手套裡。卡片和紙條上寫有「向自由女神致敬」、「向美國人民問好」、「中美兩國人民世代友好」等字樣,最後署名為「北京第二監獄因『6•4』被捕入監的犯人」。沒想到卡片和紙條在「複檢」過程中被發現。根據紙箱上的「工號」,監獄鎖定是石學之幹的,於是立即將他關入禁閉室。在禁閉室裡,石學之被戴上手銬、腳鐐,4個管教幹部用長凳壓住他的手和腳,用電警棍沒日沒夜地電他……
石學之先後在北京市第一監獄、北京市第二監獄和延慶監獄服刑,由於年齡較大,體力不及年輕的犯人,因此減刑的幅度就小。另外,石學之在服刑期間,只有妻子每隔3、4個月探監一次,由於家境貧困,每次只給他留下30元左右供他買些日用品。
2007年石學之出獄後,妻子讓他去找原單位要退休金。石學之去了,但單位不給,為此夫妻關係迅速惡化。2008年原住地拆遷,妻子背著他以戶主的名義將所有拆遷款全部拿走,不知蹤影。走投無路的石學之只好訴諸法律,在起訴要求離婚的同時,追討他本該得到的那份拆遷補償款。
目前,71歲的石學之沒有退休金、沒有醫療保險、沒有最低生活保障金。為了餬口,他只好每天騎著摩托(俗稱「摩的」)穿梭在地鐵站口、商場門口接送散客,每次能掙3至5元,一天下來能有50元左右的收入。
2011年10月16日於澳大利亞悉尼
附錄:
1. 李金棟的聯繫電話:86-15711363538
2. 石學之的聯繫電話:86-13691014724
3. 作者: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孫立勇
o 聯繫電話:61-424328130
o Email:liyongsun8964@hotmail.com
o 通信地址:P.OBOX219CampsieNSW2194AUSTRALIA
--轉自《中國人權雙週刊》
(責任編輯:鄭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