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7日報導】(中央社首爾17日法新電)1名南韓婦人的哥哥在韓戰中為國捐軀,但負責處理的政府單位只給予婦人4美元撫卹金。政府權益委員會譴責這項決定「無法理解」,要求重新提出賠償金額。
2008年,63歲的金姓婦人發現她有個18歲的哥哥在韓戰期間服役陣亡,當時她尚年幼。金姓婦人的家人大多都在1950年至1953年的韓戰中喪生。
金姓婦人向主管退伍軍人事務的國家報勳處要求賠償。該單位拒絕這項要求,並引述法規,指出家屬只能在士兵死亡5年內申請撫卹金。
國家報勳處在金姓婦人提告後受理給予撫卹金要求,但只提供5000韓元(4.35美元)。這是近60年前韓戰結束後,政府給軍人家屬的賠償金額。
國民權益委員會(ACRC)表示,士兵為國家奉獻生命,現在家屬只獲得這種金額的賠償,真的是「難以理解」。該委員會專門處理民眾對政府單位決議的申訴。
委員會在聲明中提到,報勳處未將過去60年通貨膨脹計算在內。負責此事的委員會人員告訴法新社,當初5000韓元的賠償金,換算後應等於現今76萬韓元(662美元)。
國民權益委員會有權取消政府單位的行政決定,這代表報勳處必須提出新的撫卹金金額。(譯者:中央社蕭倩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