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中國共產黨再次搶劫受害訪民

標籤: , ,

【大紀元2011年10月17日訊】我叫王翠弟,是上海市寶山區高境鎮江楊村孟家宅37號宅基地所有人。共有房屋522平方米。其中商業面積87.2平方米。


圖為民眾維權的情況(知情者提供)


1997年,上海市寶山區高境鎮鎮辦大柏樹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對我所居住的房屋進行動遷,因為在整個動遷過程中沒有任何合法的法律手續和相關的法律憑證,我們到法院起訴拆遷許可證一案之後,又有上海市寶山區區府企業寶豐聯公司下屬寶昌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對我們最後三戶進行動遷。動遷是1997年開始,可是我們的拆遷許可證是2002年5月31日核發的。因為我要求回原地安置、依法安置個體商業戶的合法要求,寶山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不查清事實的情況下,就惡意做出了寶房地(2001)拆裁字第10號裁決。根據這份非法的裁決,寶山區人民政府不問青紅皂白,不履行強遷程序是否合法,拆遷人提出的安置要求是否合理合法情況下,於2002年1月24日,在大批警察及防暴警察的協助下,對我家實施了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行政強遷,並毀滅證據,使我家從此失去了安居的生活,靠舉債度日。

因我們不服裁決,向寶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可是沒有想到的是,寶山區人民法院行政合議庭,濫用審判權力,違反行政訴訟的相關規定,明顯袒護被告,對被告必須以原件舉證的證據材料,以國家文件不能看為由,不讓我們取證質問,使我們至今無法看到證據「材料」,剝奪了我們依法享有的權力,並對我們原告提出的證據材料在判決書中惡意隱瞞。就這樣寶山區人民法院對這一份違反法定程序,事實不清的非法裁決而枉法予以維持,這種判決是肆意踐踏憲法和法律規定,使我們一家在財產上、精神上、人身上受到令人髮指的迫害,司法部門又一次成了黑惡勢力腐敗分子的保護傘。

因我們不服上海法院判決裁決,到北京有關部門申訴、控告,2003年8月13日,遭到上海市寶山區公安分局出動了十多輛警車、一百多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書的情況下,闖入我家,把我愛人朱祖德(74歲)以莫須有的偷稅罪名刑事拘留後又逮捕。經歷了這次迫害,身體狀況每況日下,無數次的到檢察院與公安局要求給一個事實認定,至今都推諉,我的愛人於2011年7月15日含冤離世。把我兒子朱東輝非法軟禁,住所前後進行非法監控長達5個月之久,於2004年4月29日被勞動教養1年9個月,這種嚴重違憲的行徑,就是對依法維權上訪的人進行迫害。搶去的財產至今沒有歸還給我。


聽證會告知書(知情者提供)


2011年9月底,寶山區人民政府信訪辦、聯席辦來告知我,要在2011年10月21日對我家進行公開聽證。我於2011年10月9日到寶山區人民政府信訪辦、聯席辦遞交了關於對我戶進行聽證等政府必須出示的相關的土地行政報批文件,及對我戶進行行政強制拆遷的審批文件,區有關部門請出示根據信訪條例32條之規定,對我提出的信訪訴求所作出的書面答覆。本人再一次要求請於2011年10月21日聽證會之前三天提供相關法律文書,本人將進行答辯及陳述。如果單方面私下召開聽證,拒絕提供相關法律證據,將由寶山區人民政府承擔因此產生的不利法律後果。

告知人:王翠弟 朱東輝

2011年10月16日
聯繫地址:上海市寶山區共和二村46號101室
聯繫電話:13816698659

(責任編輯:鄭芬芳)

相關新聞
【投書】俞正聲提到的姚立法是何許人?
【投書】廣東順德選委會非法選舉罪惡滔天
【投書】艾福榮 葛麗芳 楊律抗議中共暴行
【投書】何處能尋得光明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