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7日電)自稱台塑創辦人王永慶四房子女的羅文源3姊弟認祖歸宗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王家仍要求羅文源姊弟承認與羅景祺的收養關係,雙方才有和解機會,但遭羅拒絕。
羅文源、羅雪珍、羅雪映3姊弟的母親林明珠生下3人後,與羅景祺結婚,羅景祺在民國50年7月底認領羅文源3姊弟,但林明珠、羅景祺民國94年去世後,羅文源3姊弟提起民事訴訟,否認3人是羅景祺子女,獲法院判決勝訴,認定羅景祺對3人的認領無效。
羅文源等人於王永慶過世後,主張自己是王永慶四房子女,提起「生父死亡後認領」訴訟,要求向王永慶認祖歸宗。法院一審時,認定羅文源三姊弟與王永慶有親子關係,但因此案將牽涉能否繼承王永慶的遺產,王家子女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今天開庭審理,受命法官詢問雙方有無和解意願,王家委任律師指出,不爭執3人與王家的血緣關係,王永慶年輕時有無撫育3人,也不爭執,但需在3人坦承被羅景祺收養的前提下,才能談和解。
王家指出,羅景祺過世後,在遺囑中給羅文源3姊弟一樣的應繼分,且羅景祺除買屋登記羅文源名下,還曾提供資金讓羅文源出國深造,臨終前批羅文源不孝的書信中,也指出羅文源是養子,可證明羅文源3人與羅景祺有收養關係。
羅文源委任律師則當庭反駁,3姊弟若承認與羅景祺有收養關係,「還認什麼祖、歸什麼宗」。律師指出,既然雙方都不否認雙方都是王永慶親生子女,希望雙方能坐下來談。
羅文源也指出,他的姊姊高中時向羅景祺要錢買錄音機,羅景祺卻說「找你爸爸拿」。他說,從小到大,除了日常生活開銷,包括買錄音機、鋼琴都是自己花費,他連出國、結婚都要賣掉自己的股票,但王家律師似乎比他更了解他的坎坷路程。
法官於庭末諭知,全案訂於11月7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