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0月17日訊】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清晨五點鐘左右,河北永清縣「六一零」頭目石煥瑾帶領二十九名警察翻牆入院,撬門破窗綁架了法輪功學員何春生、郝志芬夫婦。因身體出現嚴重病狀被放回的郝志芬,目前已對石煥瑾等的違法行為提出控告。
警察撬門砸窗 夫婦同遭綁架
控告書中,郝志芬詳述了自己和丈夫被綁架的經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早晨五點左右,石煥瑾、於連興帶領二十九名特警、六輛警車,來到三聖口鄉東午莊村的法輪功學員郝家大門外,然後翻牆入院,撬開房屋窗戶,竄入屋內,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先將何春生抬上警車迅速離開,郝志芬則被餘下的警察拷上手銬抬上另一輛警車。
郝志芬被綁架至永清縣國保大隊,後被秘密押送到永清縣長途汽車站院內旅館二樓一間房內非法關押,樓道內外上鎖,裝有監控,有看管人員七名,除上廁所(二樓另一個房間)外不許出屋,也不許和外面接觸,每天需按看管人員的要求起居。二十七日下午,郝志芬因和窗外樓下的幾個人說了幾句話,看管的人大怒,命人將窗戶關緊,並將她推到床上說:「老實坐著」。
郝志芬從被關之日起就很少進食,更沒喝水,身體極度虛弱,行動困難。看管人員在未經醫院檢查身體的情況下,直接將郝志芬送進廊坊市拘留所(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左右),下午三點鐘左右,拘留所的人帶郝志芬去市醫院檢查身體,醫生當場告知:血壓高、心動過速、嚴重冠心病,下午五點左右被家人接回。
郝志芬在控告書中,還講述了年邁公婆和其他家人因和警察評理,被警察粗魯對待的惡劣行徑。她說:「綁架我丈夫何春生時,八十歲的婆婆上前詢問,被這伙警察推向一邊險些摔倒;八十六歲的公公看到兒子被抓上前評理,被氣得暈倒在警車旁。這夥人竟喪盡天良置人命於不顧,將老人抬到一邊開車奪路而走。」
郝志芬被警察往外抬時,郝的嫂子上前詢問,被一下子推倒,胳膊劃破幾寸長的口子流血不止;郝志芬的侄女和他們評理,警察罵罵咧咧;警察還不分青紅皂白,抓住郝志芬弟媳的胳膊往外拖(弟媳和侄女正好在她家做客),郝志芬弟媳呵斥:「我是他家的親戚,你們要幹甚麼,嚇著我的孩子可不行!」,孩子當時被驚醒,警察這才鬆手。
受迫害重病纏身 「610」遭控告
九月二十八日晚,郝志芬因迫害出現嚴重病症被放回。次日,郝志芬的親屬向永清縣信訪辦詢問,信訪辦的人出面聯繫到石煥瑾。石煥瑾說出一大堆抓人的理由,郝志芬的親屬一一質問,石煥瑾無言答對,便以商量之名推脫;國保大隊於連興稱:「交二萬塊錢將人保回去」,家屬無奈返回,半途又被石煥瑾打電話叫回,這次,石煥瑾假稱:「放人,我做不了主,我可以向有關部門聯繫,你們聽話吧。」。
三十日,郝志芬的親屬又去找石煥瑾,但石煥瑾避而不見,打電話也不接。於連興也不露面,於的手下說:「何春生涉嫌犯罪,他利用開車搞活動,」。找到信訪辦,信訪辦的人說:「我們是平級,管不了」。郝志芬的親屬又去了廊坊市信訪辦,一個負責接待的人說:「你們的事我們管不著。」
重病在身的郝志芬,生活不能自理,兩孩子為了照顧她只能休學。郝志芬的丈夫何春生仍被關在永清縣拘留所,家人不許接見。郝志芬八十多歲的公公婆婆思兒心切,病倒在床上更需要人照顧。萬般無奈下,郝志芬寫下控告書,向石家莊信訪辦控告石煥瑾、於連興等的執法犯法事實。
郝志芬寫道:石煥瑾等人翻牆、撬窗的土匪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從我被抓到放回共九天,本人及親屬未見公安機關送達的逮捕證、拘留證等正當法律手續,被關押地點是旅館而不是國家執法機關,看管人員無一警察,都是閒散人員;二十八日晚,石煥瑾到關押我的屋內對我說:「問我為甚麼抓你,你自己心裏明白,這要不行就送廊坊,廊坊不行就勞教。」。事實表明,這是有計劃的合夥綁架。
郝志芬身體一直很健康壯實,是街坊鄰居都目睹的事實。但被關押九天後,出現身體虛弱、呼吸困難,難以行走的嚴重病態。
郝志芬說:石煥瑾不帶我去醫院檢查身體,反而捏造罪名把我送進廊坊拘留所,要不是廊坊拘留所的人帶我去醫院檢查,並以最快速度通知家屬將我接回醫治,我早就死了。現在我血壓高、心動過速、嚴重冠心病,身體一直處於病危狀態,生活不能自理,這都是石煥瑾一手造成的,他的行為已符合《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構成了故意傷害罪。
此外,郝志芬還控告國保大隊隊長於連興濫用職權非法綁架,以及侮辱誹謗和敲詐罪。
(責任編輯:孟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