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省將設立電話竊聽專門監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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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江波澳洲編譯報導)維省警方正因為濫用電話竊聽而在警方高層鬧得沸沸揚揚。為此,維省政府建議設立公眾利益監察員(PIM)一職並加快讓「廣泛獨立反腐敗公署」(IBAC)開始工作,以保證電話竊聽等偵查手法得到有效的監督,確認其符合公眾利益。

據澳新社報導,宣佈設立公眾利益監察員一職,是在冤情大使布勞爾(George Brouwer) 向政府建議制定措施來評估電話竊聽有甚麼好處的兩天後。事情的起因是維省兩位職位最高的警官不和,他們各自向不同的監察機構分別提出投訴。

前維省代理警監瓊斯(Ken Jones)向冤情大使投訴,聲稱他和他妻子的電話都遭到警察廉政辦公室(OPI)的竊聽。與此同時,當時的警監奧弗蘭(Simon Overland)據稱向警察廉政辦公室投訴說瓊斯是媒體報導維省警察照看失職一事的信息來源。當時的媒體報導涉及到黑社會老大威廉姆斯(Carl Williams)在巴溫(Barwon)監獄中的死亡。布勞爾說他無法調查警察廉政辦公室是否竊聽了瓊斯的電話,因為他受到聯邦電話通訊法的限制。

根據這個本週公佈的政府建議,有關當局將使用律師出席法庭或仲裁庭的聆聽會,考查批給警察或紀律監督機構這種入侵性的竊聽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這類律師將被稱為公眾利益監察員。

布勞爾對目前沒有機構有權審查電話竊聽權感到深深的擔憂。他警告說:「這或導致不適當或過度使用竊聽權不被察覺的情況。」他還推薦政府修改保護維省警察內部告發者身份的法律。布勞爾說根據現有法律,告發者得不到充分的保護,因為是由警察廉政辦公室主任斯特朗(Michael Strong)考慮決定告發者的名字是否出現在警察品行調查報告裡。

布勞爾說:「因為對告發者缺少法律保護而使他們懼怕對他們不利的行動。這造成唯一的後果就是阻止潛在的警察告發者出來告發貪污腐敗。」

但斯特朗發表了一個聲明稱布勞爾報告中某些部份不甚明確;而且冤情大使非常明白,警察廉政辦公室無法肯定在其調查中可以使用竊聽電話。

維省政府必須緊急清理目前維省反腐敗機構中的混亂狀態。政府在這個領域中關鍵並有實質意義的改革是以廣泛獨立反貪公署來替換警察廉政辦公室。不過這個新機構或要等到明年才能有效地開始運作。

挑選廣泛獨立反貪公署專員的人選工作已有數月。政府很可能在通過有關立法之後宣佈選中的專員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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