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業主旅遊回來家被拆 官稱「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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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13日訊】中國長假時,昆明中馬村村民旅遊期間家被拆,官員稱:「錯拆房子」。對此,網民評論,現在拆遷方對業主造成「既成事實」,然後逼對方談補償。

據《雲南日報》報導,張清告訴該報記者,他家住在中馬村81號,老人、孩子一家人在一起居住。今年6月,街道辦張貼通知,要對該村進行拆遷改造,負責拆遷的昆明俊健房屋拆遷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僅和他協商過一次,沒有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震驚:出去一趟家沒了 官員稱「錯拆」

在長假時,一家人到外地旅遊渡假,拆遷公司趁此把他的房給拆了。

在龍泉路中馬村拆遷片區內,瓦礫中殘留著一棟沒有拆完的樓房,樓高一層半。張清表示:「連電話都沒打一個,就把我家3層樓房偷拆了,至少造成百萬元損失。」

張清稱,在他帶著家人到楚雄旅遊間,10月4日,拆遷公司偷偷拆了他家的房屋,鄰居發現後連忙打電話給他,他立即從楚雄趕回,趕到家門口時,原本3層高的房子只剩一層半,家中所有財物都已損壞。

張清說:「我家的傢俱、電器及眾多值錢財物都毀了,當時我就氣暈了。」他稱,他找拆遷公司討說法都找不到人。張清表示,幾年前,他建房時花了數十萬元,加上裝修及傢俱、電器,他至少損失上百萬元。

直到9日,當地街道辦表示:拆錯了。蓮華街道辦事處城中村改造工作籌建辦公室呂主任稱:「工人沒把房屋號數認清,拆錯了。村民所有損失,誰拆的就由誰賠。包括賠償和補償,一定要讓村民滿意。」張清說:「我現在要求把房屋恢復原樣後,再談其它事。」

網友熱議

網友稱:「房主若要追責,得到的答案十之八九是『拆遷人員看錯了』。反正房子已經拆了,乖乖來談賠償吧。有錯就要罰,或許只是理論上,誰見過『錯拆者』被處罰?」

「要減少『錯拆』幾率,只有讓『錯拆者』有切膚之痛,必須予以重罰,從制度上控制。不過顯然這並不現實。」

「或許,面對這樣的局面,我們只能祈求,無論是強拆還是錯拆或是各種『創意拆』,給個底限,不要傷人!」

「如果還是不想被錯拆,請您不要離開房屋,或者讓房屋不離開你,比如大假要出遊,請帶上您的房子吧。」

(責任編輯: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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