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新西蘭警員因行為不當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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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魏仲芝新西蘭奧克蘭編譯報導)《英文先驅報》近日報導,新西蘭官方信息法公佈的最新數字顯示,目前有關當局已對超過1000名行為不當的警務人員展開了內部調查。這些不當行為包括暴力、不當性行為和酒後駕駛等。

這1000多宗案例中,有152件是由於相關警務人員在值勤時人為使用暴力,占15%。第二大投訴原因是警員調查不力,共74件,而僅惠靈頓地區就有20件。接下來則是警員的行為或語言無法令人接受,占58件。 另外,還有26件是警員在執勤時導致民眾因駕車逃跑而受傷或死亡的;1件因警員使用警棒暴力;2件因警員使用電擊槍;3件因警員使用胡椒噴霧劑;還有11 件因警員使用警犬而導致當事人受傷。

針對警員性行為不端的指控有16件,其中12件在工作場所;不雅行為有28件,其中12件是在下班期間;還有7件涉及警員吸毒或酗酒;及9件為酒後駕駛。另外,警員不良行為案例還包括不誠實(33件)、貪污(21件)和利益衝突(4件)。

在過去五年中,全國共有1029個相關投訴案正在被調查中,平均每年275件。其中,有37名警務人員遭到刑事起訴,8人被解僱,46人辭職。

警察全國操守主管Charlie Busby說,警方現有8500名宣誓人員和3000名文職僱員。他們除了受到民眾監督外,也同時受到檢查長和獨立警員行為管理單位的密切觀察。

警察工會主席Greg O’Connor也表示,警務人員應該受到嚴格的監督,而且社會大眾應要求警方專業、不採用暴力也不貪腐。但他擔心,在某些案例中,警員可能只是單純地履行職責,便遭受「無理取鬧」的指控。這會導致警員執法不力。

奧克蘭律師Richard Earwaker為遭到刑事指控的警員辯護已經15年了。他經手的案例中,除兩名警員外都被宣告無罪。但是,即使警員在法庭上被判無罪,回到工作崗位之後仍將面臨警告到解僱等內部紀律處分。

Earwaker表示:「警方有權在工作過程中使用武力,因為他們是與麻煩人物打交道。他們不可能僅因為那些投訴指控,而在民眾被殺害或受傷時不做好本職工作。」

(責任編輯:晨光;校對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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