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國“國企”案犯人均貪污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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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06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在2010年,又有至少155位商人的創富故事戛然而止。去年,前「首富」黃光裕夫妻的案件;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原董事長李培英貪污、受賄而被執行死刑不滿一年,又一位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張志忠涉嫌經濟問題被拘。據統計中國國企案犯人均貪污千萬元。

民企資產或涉案金額過億者約50人

據《法人》報導,2010年收集的企業家案件共155件,除5件為企業家遇害案件以外,其餘150件均為企業家犯罪案件。150件企業家犯罪案件中,除了兩名通緝在逃以外,其餘都被抓或在押。

在150例2010年度涉案的企業家中,國企企業家64位。初步查明年齡的35位企業家的平均年齡為52.65歲。

在47例基本確定犯罪罪名的國企企業家中,受賄罪占30例,貪污罪占15例,挪用公款罪占4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占3例,濫用職權罪占3例,故意殺人罪占2例,私分國有資產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詐騙罪、金融詐騙罪等各1例。

在36例查明涉案金額的案件中,36人共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共涉及金額34449萬,人均957萬元左右;而挪用公款罪,現已查明2人,一人涉案5.8億,一人涉案5792萬。另外,馮永明據稱一人便貪污達8億多元,因該案尚未判決,未予計算在內。

在已作出判決的37案42人當中,判決死刑的有2人,二人均有命案在身;判決死刑緩期的有7人;判決無期徒刑的有8人;判決有期徒刑15年以上的(包括15年)有8人;判決有期徒刑10以上不足15年的有13人;有期徒刑不滿10年的僅5人。

144例企業家犯罪中,民營企業家犯罪占86例,其中約50個都是資產或涉案金額超過億元的企業家或老闆。

在確定年齡的47位民營企業家中,平均年齡為43.85歲。

在已確定罪名的60例案件中,其中「涉黑」案件21件;集資詐騙7件,合同詐騙罪4件,貸款詐騙罪3件,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和詐騙罪各 1件,以上合計各種形式的詐騙罪共17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4件;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共計6件;行賄、介紹賄賂罪3件;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2件;非法經營罪2件,走私普通貨物罪1件,其他罪名若干。

2010年度十大中國國企企業家犯罪案件:

1、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康日新受賄案,一審判決康日新無期徒刑;

2、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總經理喬洪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判決喬洪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二審維持原判;

3、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書記兼總經理唐若昕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判決唐若昕有期徒刑14年;

4、上海中祥集團總裁、原上海縣房地產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秦金龍貪污案,一審判決秦金龍無期徒刑;

5、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原書記、董事長李人志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判決李人志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6、廣州市外輪供應有限公司、廣州市外輪物資公司、廣州碧源淨水設備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肖先敏挪用公款案,一審判決肖先敏有期徒刑15年;

7、長春建工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譚歷受賄、貪污案,一審判決譚歷無期徒刑;

8、天津市地鐵總公司書記王春清受賄案與天津市地鐵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高懷志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王春清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高懷志一審被判20年;

9、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四礦5名礦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案,一審判決2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人無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1人有期徒刑13年。二審予以維持原判;

10、上海輪胎橡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范憲貪污、受賄案,一審判決范憲無期徒刑。

2010年度中國十大民營企業家犯罪案件:

1、國美集團董事局主席、前「首富」黃光裕案,黃光裕被以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4年;

2、中國東星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總裁蘭世力案,蘭世力被以逃避追繳欠稅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3、河南未來農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振海案,吳振海被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4、北京燕山華爾森實業集團法定代表人、「京城第一爛尾樓」——東華金座的開發商謝榮根案,謝榮根被以貸款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5、北京中大恆基投資顧問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董事長劉益良案,劉益良被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有期徒刑8年;

6、上海金源國際經貿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周躍進案,周躍進被以貸款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7、湖南「法國蝴蝶夫人」涉嫌非法傳銷案,何躍蘭被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8、浙江省台州市經濟開發區蘭鑫商務酒店法定代表人王菊鳳案,王菊鳳被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

9、貴州騰龍宏升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黎慶洪案,黎慶洪被以「黑社會」等6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9年;

10、重慶「打黑」活動中落馬的眾多企業老闆,分別被判以重刑。

網友熱評:

網友fanglizhimin:只漲價從不降價,還說虧損,全世界企業就中國國企特殊!

網友edmund_198222:貪的太容易,檢查的太輕鬆,公佈的太含糊,判的太輕了,養肥了再殺不遲。

網友ynmzlwx:紅頂商人,貪婪可恨,惡貫滿盈,殺不足惜。

網友博格:這是體制問題,是中共統治的結果,從上到下都貪,苦的只是民間百姓。

網友金筆頭:在筆者看來,如今的企業家隊伍也是漁龍混雜,出現幾個敗類不足為奇,驚奇的是,在這一長串「黑名單」中,國企老總涉嫌犯罪的占比竟高達42.7%,而且一個比一個貪,一個比一個黑,僅已查明的36個國企老總就侵吞國家財富高達3.4億元,平均每人貪污受賄957萬元。……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些人一旦鋃鐺入獄,總是聲淚俱下的讀著悔過書說自已如何放鬆了世界觀改造云云,有人說這是鱷魚的眼淚,當然不值得同情,但是冷靜思考,你會發現真正把他們送上政治「斷頭台」的根本原因是,體制的漏洞與監督的缺失。

西方有句名言,絕對的權利產生絕對的腐敗。換言之,也就是說,腐敗的產生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權利的壟斷。因為壟斷是滋生腐敗的母體,壟斷意味著沒有制約,這恰恰就是現如今中國國企管理體制的真實寫照。

……唱甚麼高調都堵不住國企老總的貪婪之心,這就是現實,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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