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1月31日訊】柏林警察第一分局局長克澤(Keese)流年不利,陷入「公車私用門」。柏林報紙報導,這位60歲的警官已經申請競選柏林警察局總局長的職位。不久前有人給柏林州刑事犯罪偵查局寫了封匿名信,說克澤曾有幾次在辦完公事後讓下屬用警車把自己送回家,但沒支付費用。
柏林法律規定,警察局局長只有在辦公事時才可以使用警車,如果辦完公事還坐警車回警察局,那麼不用支付費用,如果讓別人用警車送自己直接回家,那麼就必須支付費用,警車越高級,費用越高。
另外,只有柏林警察局總局長和副局長有自己的專用警車,但是只要是坐警車回家,無論誰都要付費。
柏林檢察院現在正在調查「公車私用門」, 克澤自己已經承認了是有那麼幾次坐警車回家沒有付費。他還說,有人想用這件事情讓他無法當選柏林警察局局長。
警察局局長做警車回家要交費?因為有幾次沒有交費就升不了官?
如果他兒子開車把人撞了,敢說「我爸是克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