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法輪功學員獄中死亡 遺體被強行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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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丁誠綜合報導)貴州省修文縣中醫院藥房管理員、現年三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胡大禮(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在都勻監獄被迫害致死,遺體被獄方強行火化。胡大禮於二零零三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獄中遭受種種折磨,被迫害得只剩皮包骨頭,雙腿幾乎癱瘓。

據明慧網報導,胡大禮從貴州省遵義醫學院畢業後,在修文縣中醫院任藥房管理員。胡大禮於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一直以法輪功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特別是當藥房管理員,可以說在醫院是一個「肥缺」。在醫院,別人都曾把藥拿回家給家人用,而他連母親生病都是在醫院開處方後,交錢才拿藥給母親。有好幾次賣藥的人都想把劣質藥賣給他並給他回扣,但都被他拒絕。很多病人都誇他服務態度好,耐心有禮。

即使在胡大禮被中共當局迫害後,連他們醫院的醫生、院長及家屬都說胡大禮是個好人;連醫院醫生家裏吵架了,醫生都告知家屬叫跟胡大禮煉法輪功算了,人家胡大禮脾氣多好,都拿他當一個好的榜樣。

遭非法勞教 妹妹被株連 未婚妻傷心分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政治集團開始大規模迫害法輪功後,胡大禮於十一月因依照憲法規定去北京上訪,表達對法輪功的看法,卻被劫持回當地看守所非法拘押十五天,連單位和整個衛生系統因他上訪被中共縣委、縣政府取消了年終獎一個月。

後來,當地又有幾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中共警察懷疑與胡大禮有關,把他抓去拷問。胡大禮本來也不知道,被拷問了一天一夜,手銬深深地陷在肉裡。由於胡大禮堅強不屈,眼看還有幾天就是過年了,修文縣公安局的警察把胡大禮劫持到貴州省中八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胡大禮家住修文縣的農村,家境困難,上大學都是父母打石頭、做小工供他讀書。後來妹妹上大學就用胡大禮的工資和助學貸款來完成學業的,妹妹有了工作,家境好了,本想讓父母安心幸福地度過晚年,不用做工了。但卻因哥哥按「真善忍」做好人遭迫害而受到牽連,妹妹失去了工作,被單位開除了,使家境又陷入了困境。

由於被非法勞教三年,胡大禮的未婚妻傷心欲絕,到勞教所看了他幾次,等了他一年多,終因受不住各種壓力與他分手了。

二零零二年五月,在勞教所受盡了各種折磨的胡大禮,被所謂的「提前」釋放,中共人員是想以此來誘惑他給單位寫「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即可上班,被胡大禮拒絕,他告訴單位:我按「真、善、忍」做人,決沒有錯。他不忍心給單位和整個衛生系統帶來經濟上的損失和其它麻煩,忍痛捨去了心愛的工作,寫了辭職報告,回鄉下老家幫父母打石頭,做小工,修鄉村公路。

非法判刑十年 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九月由於鄉下沒活幹,胡大禮到省城貴陽去打工。中共十六大前夕,中共人員為了限制他的自由,幾次到他家去騷擾,蹲坑。

不久胡大禮就被非法抓捕了,從此杳無音信。二零零三年七月有一個人打電話告訴胡大禮的家人,他曾和胡大禮在牢獄裡呆過,說胡大禮被迫害致殘了,不能站立。聽到消息後,家人馬上去要求見胡大禮,被拒絕接見。

二零零三年八月,胡大禮被貴陽市烏當區法院和貴陽市「六一零」(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十年,而中共人員所出示的物證全是公安機關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單,他們的判決書上所謂的「作案工具清單」無一樣能證明他們所強加的罪名,而連訂書機、電筒、耳機、剪刀、膠布、電線、電視機等生活日用品、書籤和法輪大法書籍都被警察說成是「作案工具」。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胡大禮在都勻監獄被迫害致死。當天,監獄通知胡的家屬去接人,家裏弟、妹去了三人,看到人已死,監獄怕家屬追究責任忙解釋說是病死的,說不信可以解剖。家屬無可奈何,胡的屍體在獄方的堅持下被火化,骨灰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被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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