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1月03日訊】 卑省高等法院近日裁決,一名於2008年在Real Canadian Superstore超市阿伯斯福特分店摔傷的老婦人獲賠5萬元。
2008年11月28日,76歲的愛特森(Juanita Etson)與女兒一起到位於阿伯斯福特Superstore超市購物,不慎被商店過道中擺放洗滌劑桶的木製托板絆倒,導致髖關節骨折。
由於臀部受傷,她接受了三次手術,包括整個髖關節置換術。
愛特森對Real Canadian Superstore 的母公司Loblaw有限公司提出起訴,指控該公司在購物區走道中放置有缺陷的托板,並在錯誤位置放置庫存商品,導致風險,但商店沒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以防止這種危險傷害到她。
被告方律師認為,愛特森摔倒的主要原因是她自己疏忽導致的,稱她對自己的安全沒有保持合理的警惕,因此她應為她的受傷承擔大部分責任。
愛特森是一名寡婦,居住在Sicamous,她在法庭上作證說,她無法恢復以前積極的生活方式,包括作畫、參加社區和社會活動。她說,她一直沒有激情或靈感,她感覺非常鬱悶。
法官芭芭拉-費捨爾(Barbara Fisher)日前裁定,雙方要為這起意外負相同的責任。
裁決書稱:「根據占用人責任法(Occupiers Liability Act)第三條,被告要承擔對原告關照不足的責任,而原告自己要承擔因疏忽,對自身安全沒有保持合理的謹慎態度的後果。」
根據評估,愛特森因這場意外損失了97,027.80元,她本人將負擔48,513.90元。 ◇
老婦超市摔傷獲賠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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