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唐寅芝加哥報導)1月27日下午,伊最高法院裁決:前白宮幕僚長拉姆.伊曼紐(Rahm Emanuel)可以競選芝加哥市長,從而推翻了三天前伊州上訴法庭的判決。當時上訴法庭判決道,由於伊曼紐不滿足「選舉日前在芝加哥住滿一年」的規定, 因此不具備競選芝加哥市長的資格。
上訴法庭的判決隨即引起悍然大波。芝加哥兩大報——芝加哥論壇報和芝加哥太陽報都發表社論批評上訴法官的「傲慢」。NBC電視臺當天報導說,由於伊曼紐與兩任美國總統有親密關係,上訴法庭的判決不僅成了美國重要新聞,甚至被英法等歐洲國家報導。
1月24日本週一,上訴法庭要求伊曼紐的名字從選票中剔除,而當天正是選舉委員會開始印刷選票的日子。伊曼紐的律師緊急準備了上訴狀,在週一晚5時之前遞交伊州最高法院。伊最高法院也相當配合,第二天便同意受理此案,而通常這一程序要走好幾個星期。最高法院週二也命令選舉委員會「在最後裁決未出來之前,暫時把伊曼紐的名字加進選票中」。當時印刷廠已經印刷了30萬張沒有「伊曼紐」名字的選票。
時間已經相當緊迫了,1月31日下週一芝加哥就開始進行提前投票了……
1月27日,最高法院七名法官一致認定,上訴法庭的裁決是錯誤的。這七名法官中包括Anne Burke,她是芝加哥最資深市議員,傳言「芝加哥政治機器」的製造者Edward Burke的太太,而Edward Burke曾明確表示他支持另一市長競選人Chico。
最高法院判決書中說:1)對於「有參選權的居民「的定義早已確定,而伊州法律從19世紀起對這一概念的認識一直是統一的;2)上訴法庭所採取的新詮釋標準在伊州法律中沒有根據;3)選舉委員會的發現與事實證據不矛盾;4)選舉委員會的結論沒有錯誤。
之前,上訴法庭的裁決中則說,他們根據Webster字典中對「reside in」的定義,認為伊曼紐過去一年的確沒有居住在芝加哥。媒體和許多民眾對此不滿,認為伊曼紐是因為擔任白宮幕僚長才不得不離開芝加哥,而他駕照、選票等的註冊地址都是芝加哥,加上他從祖輩就在芝加哥居住,他也一再表示「會回來(芝加哥)」。
伊曼紐從競選資金和民調上都大幅領先其他競爭者。論壇報的民調又顯示他的支持率超過第二名——唯一的非裔Carol Braun 20個百分點;他擁有1千多萬美元龐大的競選金額,是其他所有競選人資金總額的三倍;並已得到現任總統奧巴馬和前任總統克林頓的背書,看來「芝加哥市長」 一職似乎早已落入伊曼紐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