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正華綜合報導)據明慧網報導,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律師王占所,曾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七師中級法院副院長,是難得一見的清官、好官。他卻因為修煉法輪功做一個更好的人,而被中共警察綁架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已經被非法關押十個多月,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身體虛弱,進食困難,幾乎無法獨立行走。
王占所是青島市黃島區恆信通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曾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七師中級法院副院長。王占所在公檢司法系統工作三十餘年,業務能力有口皆碑,為人正直,辦案公正,從不收受賄賂。在當今這個司法腐敗,權錢交易盛行,無數暗箱操作的中國,是難得一見的清官、好官。這樣的一個好人,卻因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更好的人,而被公安綁架迫害。
王占所的妻子宋吉玲是新疆兵團奎屯醫院退休職工,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待人和善,孝敬公婆;每天在家操持家務,把家料理得井井有條,照顧丈夫和孩子,是左鄰右舍公認的好人。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晚,王占所一家被綁架,妻子宋吉玲因為被迫害致高血壓,已回家中,被監視居住;王占所及兒子王俠被非法關押在黃島區看守所(柳花泊看守所)。
王占所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黃島區看守所。青島市黃島區政法委「六一零」辦(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氏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凌駕於中國憲法、法律、司法系統之上的特別黨務機構、特權機構、秘密組織。),黃島區公安局,黃島區檢察院,與黃島區司法局互相勾結,曾威脅王占所律師如果不承認他們編造的證據,就非法勞教王占所的兒子王俠。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在黃島區政法委及公檢法司幾家機構私下商討決定後,由黃島區法院刑庭庭長陳大平及李明等人秘密到黃島看守所對王占所宣佈了四年的非法判決。在此過程中,黃島區法院沒有通知王占所家屬,也未向他們遞送判決書,家屬向刑庭庭長陳大平索要判決書,她宣稱「法律規定不能給你們」,公然執法犯法。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底,青島市中級法院對王占所上訴一案枉法作出「維持原判」的決定。在此過程中,他們不僅兩次阻止王占所家人為其聘請的律師會見王占所,並且多次向王占所的家屬謊稱王占所自己拒絕聘請律師。
據知情人透露,在整個非法調查並審理該案件過程中,黃島區公檢法司及青島市中級法院串通一氣,都向王占所隱瞞了其家人為其聘請律師的信息,反過來又欺騙其家人說王占所自己拒絕聘請律師,以達到阻止律師做無罪辯護。其中,黃島區610頭目鄧煥禮,黃島區檢察院的吳迪,滕召萌,黃島區法院的陳大平,黃島看守所的王積忠,青島市中級法院的任某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